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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期)

 时间:2024-11-29      来源:

  本期公布27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一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合格样品262批次。

  不合格样品8批次,具体为:

  1、代县馨阳购物超市销售的丑橘,检测项目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代县馨阳购物超市销售的甜椒,检测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代县峨口镇隆丰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辣椒,检测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代县峨口镇隆丰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麦菜,检测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代县峨口镇范四虎兴民超市销售的辣椒,检测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6、代县温永超市销售的螺丝椒,检测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7、代县温永超市销售的甜椒,检测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8、代县丽华苑生活超市销售的姜,检测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262批次,具体为:

  畜禽肉及副产品29批次,蔬菜129批次,水产品1批次,水果类90批次,鲜蛋8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5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联苯菊酯

  联苯菊酯是一种杀虫谱广、作用迅速,在土壤中不移动,对环境较为安全,残效期较长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作用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棉铃虫、红铃虫、茶尺蠖、茶毛虫、苹果或山楂红蜘蛛、桃小食心虫、菜蚜、菜青虫、菜小蛾、柑橘潜叶蛾等。

  柑、橘中联苯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食用少量的残留农药,人体自身会降解,不会突然引起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没有清洗干净带有残留农药的农产品,可能会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加重肝脏的负担,或者引起恶心等。

  甜椒、辣椒、姜中噻虫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氯蜱硫磷,是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属硫代磷酸酯类杀虫剂。毒死蜱为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能够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过量服用会引起食物中毒。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缩小。严重者出现肺水肿、大小便失禁、昏迷。

  油麦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产品种植者为加强防病效果超量使用农药,也可能是种植户未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提前采收农作物;还有可能是环境中迁移带入在植物中累积,导致农药残留超标。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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