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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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现将2024年征集就业见习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用人单位申报条件
我县区域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愿意接收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能够按照文件要求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并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能够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就业见习用人单位申报纸质材料
有意向的党政机关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张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张并加盖公章、企业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3张并加盖公章;各单位均需提供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并加盖公章。除上述材料外,见习单位还需填写《2024年就业见习单位审核表》、《单位介绍信》、《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三、就业见习用人单位申报程序
1.有用人意向的单位需在谷歌浏览器中输入“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218.26.86.218:8099)进行网上申报。
2.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务必于2024年8月15日前进行线上申报并到代县零工市场(县政府对面旧电业局一楼大厅)提交纸质版材料。
3.经代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考察后确定用人单位名单以备后续向社会发布。
四、其他事项
1.见习期限:3个月-12个月。
2.见习补贴: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等文件要求,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应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880元,见习单位由此获得我县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部分应由各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并与本单位负担部分同时发放给见习人员。补贴部分在相关材料齐全后由我中心拨付各见习单位。
3.见习保险: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要求,见习单位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额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份保险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
代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