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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13976 | |
发文字号:代政办发〔2023〕45号 | 成文时间:2023-12-29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代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3-12-29 |
时间:2023-12-29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代政办发〔2022〕58号)关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的要求,县级审改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代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省体育局、市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实施;将省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省应急厅主管,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由省公安厅主管,市级公安机关(含部分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实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代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代县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完善本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