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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2 17:35 大 中 小
按照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及涉案车辆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工作要求和《山西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无主财物及应当返还被害人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无人认领的办案部门应当发布认领公告,公告期满六月无人认领的,依法上缴国库。现将无主涉案财物公示,发布认领公告。
认领者请联系:张警官 15303504666 毕警官 18295831010
附件:代县公安局涉案财物车辆信息公示表1
代县公安局涉案财物摩托、电动自行车信息公示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