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9 21:43 大 中 小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艰巨,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筛查潜在新冠病毒感染者,确保及早发现、快速处置、精准防控,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对象
1.全县居民(包括常驻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每10天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的人员仍按原渠道进行核酸检测,不参加常态化核酸采样;
3.72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和参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暂缓参与常态化核酸采样;
4.重点行业、重点机构的重点人员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由乡镇和行业主管控部门负责组织,前往就近便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集,做到“应检尽检”。
二、核酸检测频次
全县除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外的其他人员,按照每10天1次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三、采集工作时间
1.文庙采集点、新城体育馆采集点采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7:00-20:00
2. 其他采集点采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采样检测地点
全县共设置61个便民核酸采集点(适时更新),提供免费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和检测服务,由相关乡镇(社区)组织居民按照规定频次,在居住地就近核酸检测。采集点设置详见附表。
五、采集注意事项
(一)采样时请携带智能手机、二代身份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正确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各采样点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做好消杀通风工作,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严防交叉感染;
(二)建议采样前两小时内不吃东西,提前30分钟不喝水、不饮酒、不嚼口香糖,避免采样过程中出现的呕吐、反胃等表现;
(三)避免触碰检测台上的物品,不要把手机、身份证、钥匙等个人物品放在台面;
(四)核酸检测后,戴好口罩立即离开,做好手卫生,不要在采样点长时间逗留;
(五)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集点,提前报告所在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格查验
从5月20日起,对进入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住宿、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商超药店、农贸市场、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及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的人员,要查验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5月19日—24日以宣传告知提醒为主,5月25日开始逐步规范。
各部门要按照上述查验范围进一步明确具体查验场所,并在各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需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受检者可在核酸采样完成后第二天通过支付宝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山西健康码及场所码等查询检测结果。请大家务必自觉主动参加常态化新冠核酸检测,共同构筑防疫屏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等法律法规严肃追责处理。
代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