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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开展县城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时间:2021-07-22 09:59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县城市容市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县人民创建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近期集中开展县城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县城主次干道临街经营户超出经营场所门、窗店外展示、销售商品;

  二、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加工、经营及摆摊设点;

  三、严禁游商散贩占道经营;

  四、严禁在店铺门外周边及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各类商品、杂物、建筑施工物料、闲置不用的家具器具、装饰装修废弃物等;

  五、广告牌匾存在安全隐患的商铺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

  六、对违反本通告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店外经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或实施没收违法经营物品的处罚;

  七、对拒绝、暴力阻碍城市市容环境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中严禁的相关事项适用于全天,包括大队下班期间。望全县各商铺、游商散贩积极予以配合。

  特此通告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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