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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城市场秩序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1-07-22 09:01       大    中    小     

  为全面落实县委“7.19”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县城市场秩序,巩固创卫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西省三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食品经营单位须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食品经营监管信息公示牌,做到亮证经营,对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通过教育、限期整改,仍未办理证照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经营单位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三、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后方可持证上岗,餐饮从业人员须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

  四、食品经营企业店内须做到: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橱窗上不得乱贴乱画。

  五、举报电话12315,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经营者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拒绝、阻挠执法情节严重者,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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