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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开展县城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1-07-22 08:44       大    中    小     

  为全面落实县委“7·19”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现状,积极营造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巩固创卫成果,创优历史文化名城形象,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从7月20日起,在新城北路、大南街、东大街、西大街、新南街、鼓楼后街和二环路、七一路、同心路、雁靖大街等城区道路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行、不礼让行人、闯红灯、随意调头。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必须严格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车头朝向一致、有序规范停放。

  三、严禁大型货车、建筑施工车、危化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或乱停乱放;严禁建筑施工车出现不加装密封装置(如苫布)或超载超限、沿途抛撒滴漏、带泥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禁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放车辆;严禁客运车辆不按站点停靠、站外随意停车上下客。

  五、公安交警部门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对拒绝、阻碍公安交警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规或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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