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招聘公告

 时间:2021-02-25 16:22       大    中    小     

  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劳务聘用制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员,为确保招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面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招聘工作由县林业局组织,由代县福梓祥劳务派遣人才中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0名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员,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原来或现在常住户口在代县,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及学历:18-40周岁(即1980年9月30日以后,2002年10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具备可优先招录条件者放宽至45岁(含)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化;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明显纹身,无明显疤痕,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含),裸眼视力4.5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在报名表注明),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录:

  (1)近三年退役军人和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的人员;

  (2)具有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经历的;

  (3)有消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或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4)具有汽车驾驶(汽车B照以上)、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

  5、所有招聘入队队员要服从县林业局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受过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

  4、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5、身体或智力有残疾;

  6、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2月26日。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在代县上馆镇雁靖大街515号(地址:代县交警队西侧,福梓祥劳务派遣人才中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5份)、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8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伍证、专长等级证书等)

  (3)测试科目: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2)。

  1、面试(30分):对入围人员当场进行面试,主要观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时间:2021年2月27日下午14:30;地点:福梓祥人才中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2、体能测试(70分):男性,1500米跑、俯卧撑。时间:2021年2月29日上午8:30;地点:县体育场。

  成绩计算:总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在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政审人员。

  (4)体检和政审

  1、体检时间:待定。由县林业局通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除符合本方案规定条件外,体检标准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征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政审结束后,由县林业局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代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天。对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认为不宜聘用的不予招聘,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参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林业局委托县人民武装部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2、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代县福梓祥人才中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县林业局签订岗位协议书。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经县林业局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受聘人员由县林业局负责管理,每年要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含保险费),由县财政承担。在聘期间实行浮动工资制,自聘用起工作满一年,当年工作评为优秀的工资上调100元,评优率为百分之十五。

  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缴交。

  本方案由代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贾经理

 

 

                                                                                 代县福梓祥人才中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5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