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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时间:2024-09-13 17:06       大    中    小      来源:代县信访局

  代县信访局紧紧围绕“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实践要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在全县范围内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构建立体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推动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工作大格局,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完善“信访+网格”治理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在小。一是抓好信访和网格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网格化“铁脚板”作用,依托遍布全县的网格全面排查各种社会矛盾,网格员按照职责对包联网格全面走访,“零死角”排查风险隐患。二是办好网格初信访。落实镇村领导班子每日接访制度,引导镇村干部进网格、早预警、深排查、妥化解。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哨点作用,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县领导包联镇、镇干部包联村、村干部联系网格员”三级网格架构,多点触发,将苗头性问题及时汇总、包案处置、包抓化解,使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及早介入、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

  完善“信访+部门”联动机制,促进社会矛盾解纷及时化解。实行“中心吹哨、部门报道”工作制度,县社会治理中心受理的信访矛盾纠纷,需要现场调解的,由县社会治理中心确定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在规定时限内赶赴县社会治理中心领取转办信访事项,并组织开展现场调解。一是各部门、上馆镇、阳明堡镇、新高乡、磨坊乡在30分钟内赶赴县社会治理中心;边远乡镇(雁门关镇、峨口镇、聂营镇、枣林镇)在1小时内赶赴县社会治理中心;二是乡镇社会治理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需县属部门或有关乡镇参加调解的,由接待受理乡镇确定相关责任单位后通知参加。相关部门、乡镇应服从调度,及时参加调处工作,充分履职尽责推动问题化解。实现“百姓少跑腿、矛盾解基层、群众留当地”效果。

  完善“信访+矛调”治理模式,实现群众诉求高质高效化解。一是全面融合,访调联处。立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实现全县信访工作人员与调解人员协同办公,既充实调处力量,也提升信访干部实战化工作能力。二是夯实基础,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多元融合式“访调对接”机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中心,与法院、公安、人社、卫健、住建、民政、司法等部门为群众提供来访、矛调、诉讼、咨询、仲裁等“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服务平台,推动纠纷解决从部门“单打独奏”向“多调联动”转变。三是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坚持党建引领,牵头整合全县调解资源,赋能延伸,动员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心理咨询师、“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让基层治理更有效能、更有力度、更有温度,形成协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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