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6 08:44 大 中 小
享受主体: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政策内容:
参保企业上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
责任部门:代县人社局社保中心
是否“免申即享”:“免申即享”和企业申领两种经办模式
责任科室:代县人社局社保中心
办理地点:代县人社局社保中心901办公室
咨询电话:5222050
监督电话:035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