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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确认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时间:2021-09-22 11:16       大    中    小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示要求,代县法院围绕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主推“诉源治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9月10日,张某来到代县人民法院就与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起诉,经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查,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涉案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考虑到双方均年龄较大,出行不便,且走诉讼程序时间相对较长、当事人因受前期案件涉诉后诉累较重对立情绪较大等因素,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纠纷交由代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互谅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后,代县法院认定该调解协议符合自愿性、合法性、可执行性的确认要求,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并告知纠纷双方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代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此,该起矛盾成功高效被化解在了诉前,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敲黑板划重点  什么是司法确认呢?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它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讼程序。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在30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接地气、高效率的优势,使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另一方面对符合司法确认法定条件的调解协议,由法院审查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通过对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赋予法律效力,从根源上解决了调解协议的法律保障问题,为人民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消除了后顾之忧,也降低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讼累。

  一定要记住它的三大优势:

    零成本: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速度快:法院收到当事人的司法确认申请,除特殊情况外,会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15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裁定。

  效力高: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间不再需要办理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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