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9 16:58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山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实际,代县司法局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查,现将第三批新增的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告:
1、上馆镇人民政府
2、峨口镇人民政府
3、阳明堡镇人民政府
4、枣林镇人民政府
5、聂营镇人民政府
6、滩上镇人民政府
7、雁门关镇人民政府
8、新高乡人民政府
9、磨坊乡人民政府
10、峪口乡人民政府
11、胡峪乡人民政府
代县司法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