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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30 15:36 大 中 小
尊敬的郭文明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修复崔家庄村阳岭梁与五台县接壤公路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崔家庄村与五台接壤现有道路均为等外路,技术指标不满足四级公路要求,且现有道路不在农村公路统计库内。
经交通运输局 技术人员初步勘察,该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修建,路基宽度6.5米,路线全长2.5公里,估算总投资900万元。“十四五”期间按资源路产业路项目申报计划,每公里补助45万元,该项目上级补助资金为112.5万元,需县配套787.5万元。“十五五”期间农村公路预计补助投资要达到项目预算总投资的60%,该项目上级补助投资可达540万元,县配套360万元。因此建议该项目在“十五五”期间完成较为合适。且在项目计划申报前,还应将该项目路线首先纳入农村公路路网统计库内。县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十五五”农村公路补助政策,在“十五五”期内申报项目建设计划,完成该项目建设任务。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