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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30 15:36 大 中 小
尊敬的解燕林委员:
您好,您的“关于推进公共场所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桩规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已制定了《代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4年计划在体育馆、三馆一院、古城景区和乡镇等地方安装充电桩101台,目前,在新城滨河路谋化一个高标准光储充一体化示范站,古城停车场、新城区谋划21个快充桩,紫塞地下停车场规划50个充电桩,各乡镇共谋划55个充电桩,加大我县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关于“进一步理顺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引进山西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忻州石油分公司、北京能策普微电网科技公司和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进行运行管理。
关于“加强事后管理”,为给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提供坚强保障,更好支撑我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充电桩安装公司负责充电桩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工作,保障充电设施正常运行。
关于“推进群众参与机制”,充电桩安装选址选择在车流量集中的体育馆、公园、景区等停车场,乡镇选址都尽量覆盖行政村,确保群众能方便的使用充电桩。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