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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22047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时间:2022-12-14 15:50       大    中    小     

尊敬的王继武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矿山资源整合方面。按照省厅《关于印发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对现存属于同一成矿带而设置成多个采矿主体且已领取采矿许可证的、生产规模属于小型的、服务年限低于5年(含5年)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按照矿产资源赋存空间及地形条件合理设置矿权,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进行整合,实现一个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必须由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管理。  

  二、民爆物品管理方面。按照《山西省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矿山企业不得设置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已设置的必须立即取消。地面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炸药和电雷管等起爆器材必须分开贮存,严禁超量贮存、违规堆放,严防民用爆炸物品被盗和倒卖。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监管。  

  三、采空区治理方面。非煤矿山企业采空区调查工作已全面开展,目前已完成调查的企业共20家,需进行治理的8家,正在进行治理的4家。当前,我县非煤矿山采空区安全隐患仍比较突出,极大地影响了矿区周边的安全和稳定,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出台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治理措施,加快推进全县采空区治理进度,严防采空区引发透水、坍塌、冒顶片帮等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企业基建监管方面。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全面加强基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大力排查整治基建矿山问题隐患,严格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准备要求、施工安全管理、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停建安全管理等五方面监管工作,督促基建矿山按照整治方案认真落实整改,跟踪调度整改进度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和检查,所在乡(镇)落实基建矿山问题隐患整改的属地跟踪检查,及时组织整改验收检查,建立完善基建矿山整治专项台账资料档案。  

  五、联合检查执法方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八项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全力,落实做细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在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整治”集中攻坚月、“一保两迎”安全生产工作、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等专项行动中,分别联合区自然资源、环保、公安、乡镇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记录和公示,结果可查,流程透明。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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