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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21-05-10 17:18       大    中    小     

(第二十九批    202159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X202105050050 

枣林镇炭窑湾村,村民举报代县盛源选矿厂将尾矿库的矿渣倾倒在炭窑湾村个人17年前承包的小流域治理的沟地,埋了七八亩地和500多颗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实际情况与回复结果不符,并且问题得不得解决,镇书记威胁举报人父亲不让其进行第二次举报) 

代县 

其他污染、土壤、生态 

代县盛源选矿厂,位于代县枣林镇沙沟村,始建于2005年6月,2006年11月投入运行。2018年12月28日由原代县程林铁矿一选厂更名为代县盛源选矿厂,设计年处理原矿30万吨,生产铁精矿粉10万吨,采用两破、两磨、两段磁选的生产工艺。                                                               

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5年11月8日由原忻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忻环开函字〔2005〕第104号),2009年4月7日原忻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忻环验函〔2008〕43号),2020年7月3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140923MA0K8DBL69001Z),有效期至2025年7月2日。 

经现场核查,并询问炭窑湾村支部书记及村民代表,举报人承包的小流域治理土地位于代县枣林镇炭窑湾村南与沙沟村、蒙家庄村交界南二十亩沟东。2020年7月3日炭窑湾村委会召开会议,经村支两委和村民代表商议一致同意将炭窑湾村南二十亩沟进行填沟造地,并与代县盛源选矿厂签订有偿使用协议,目前造地工程已基本完工。经实地调查,该地块位于沙沟村村东北面沟内,已全部覆土,边坡及沟底有尾砂,边坡外的尾砂部分进入举报人的小流域治理区域内,约3-4亩地被尾砂掩埋,通过目测地内大约有三十几棵树木。举报人反映的土地、树木被埋,举报情况属实。但不存在埋了七八亩地和500多颗树的情况。2021年5月7日现场调查,对进入举报人土地内的尾砂已基本清理完毕,正在进行边坡修整覆土。 

经调查,枣林镇党委、政府一直积极依法依规,对举报人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置,从未有任何威胁举报人的行为。反映威胁举报人父亲,举报情况不属实。枣林镇政府及炭窑湾村委会已积极联系涉事企业进行协调,因具体补偿金额双方未达成一致,目前仍在协商中。 

部分属实 

1.该问题与第十三批(X2SX202104190002)处理情况相同,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于2021年5月3日对代县盛源选矿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忻环代分罚〔2021〕61号),处罚3.6万元。目前对进入举报人土地内的尾砂正在清理中,预计5月10日前清理完成并覆盖黄土。 

2.枣林镇政府责成炭窑湾村委会,积极协调涉事企业对被埋土地及树木进行补偿,充分化解企业与村民的矛盾。目前因补偿款金额双方未达成一致,企业与村民仍在协调中。 

  

 

该问题与第十三批(X2SX202104190002)问责情况相同,县纪委已于2021年4月25日责令枣林镇炭窑湾原村支部书记史福保作出书面检查。 

2 

D2SX202105050051 

举报人4月7日开始就向督察组反映:枣林镇柳树坡村,从2013年开始金城矿业(负责人潘当仁)的尾砂库不覆盖,扬尘污染大,尾砂水淹没林地污染村民的树木。敷衍整改,至今没有解决,但是从4月7日至今枣林镇书记韩建中每天派人到举报人家威胁举报人,告知如果再次跟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问题就抓举报人。当地政府势力太大,希望督察组亲临现场,举报人质疑反映五六次为什么得不到解决?中央环境督察组2018年回头看时枣林镇书记韩建中、原书记郭耀东两人敷衍整改,韩建中被叫到省环保厅,然后回来以后两人隔三差五积极处理小问题等督察组回头看走后一下很多问题就不管不问,表面工作。督查组走后举报人向枣林镇书记韩建中、原书记郭耀东两人反映环保问题,被郭耀东带6个人殴打举报人,韩建中也在现场不阻拦殴打举报人。 

代县 

大气、土壤、生态 

反映的“金城矿业”实为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车间),位于代县枣林镇柳树坡村北0.7KM处,始建于2005年4月,2006年6月投入生产,采用三破、两磨、三段磁选的生产工艺,设计年产铁精矿粉10万吨。该建设项目于2005年3月15日由代县发改局立项备案(代政计发〔2005〕44号),2006年6月20日原忻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忻环开函字〔2006〕第80号),2009年7月18日原忻州市环境保护局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忻环验函〔2009〕29号),2020年5月10日进行固定污染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40923583338635W003Z),有效期至2025年5月9日。 

经调查,反映的尾矿库实为代县精诚矿业有限公司(二车间)已于2015年10月闭库的麻地沟尾矿库,位于柳树坡村村北、厂区西南侧150米的一处黄土冲沟内该尾矿库于2009年10月开始建设,2010年6月建成,2010年8月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8月停止使用,2014年完成闭库设计,2015年10月正式闭库,全部覆土并进行了植树绿化,2015年12月19日完成尾矿库闭库工程,由原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竣工验收2021年4月9日现场发现已闭库尾矿南侧、西侧坝体因受雨水冲刷导致部分尾砂裸露,未及时覆盖,易造成扬尘污染。举报扬尘污染情况属实。2021年5月6日,经现场勘查该闭库尾矿库已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了全面整修,南侧、西侧坝体尾砂裸露部位已全部黄土覆盖,并播撒草籽,进一步防风抑尘。 

经县林业局实地调查,并通过GPS采集坐标点,对比《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该尾矿库库址原为村集体荒地,不属于林地,尾矿库闭库后未移交柳树坡村委会,精诚矿业公司在地内栽植油松进行绿化。经枣林镇人民政府调查证实,举报人执意铲除闭库尾矿库内种植的油松,自行插种柳树枝,于2016、2017、2018年分三次栽种,目前地内大小树苗、枯树共1031株。目前该闭库尾矿库已全部黄土覆盖,未发现尾砂污染的现象。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县公安局和枣林派出所调查,2020年1月19日至2021年5月5日,枣林派出所未接到枣林镇辖区内村民因代县精诚矿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遭到打击报复的报警,以及指挥中心指令报警求助警情。枣林镇党委、政府自接到问题清单以来,积极主动联系涉事企业,依法依规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进行处置,从未有任何威胁举报人的行为,不存在殴打举报人的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枣林镇党委、政府一直依法依规地对举报人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置,举报人在过去几年陆续向企业以借款形式获得过相应补偿,上任党委、政府对举报人反映的事项也多次进行过调查处理,但因举报人诉求巨大,且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举报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该问题与第三批(D2SX202104100020)处理情况相同,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已于2021年4月30日对代县精诚矿业有限公司(二车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忻环代分罚〔2021〕43号),处罚4.5万元。目前尾砂裸露部位已全部重新进行黄土覆盖,并播撒草籽,进一步减轻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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