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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21-05-08 11:50       大    中    小     

(第二十一批    202153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X202104270048 

上馆镇西南街村,村南河边,修建公园占用居民4.9亩地,垫的是尾矿土,扬尘污染。 

  

  

代县 

大气、土壤 

经调查,反映上馆镇西南街村南河边修建的公园,实为代县滹沱河湿地公园。该湿地公园是县委、县政府于2010年4月确定实施的一项集河道整治、生态建设和便民休闲为一体的民生工程。公园东西长2300米,南北宽700米,总治理面积2400亩。经过两年多的开发建设,一期工程于2012年9月胜利竣工。共治理滹沱河滩涂560亩,恢复河滩生态湿地450亩,新建20米宽的景观大道2.3公里、滹沱河堤防1100米,堤顶修筑了9米宽的景观步道。公园内共完成绿化美化工程360亩,栽植景观树木26种,灌木60万株。昔曰的河道变成了绿草如茵、绿树成荫、湖光山色、繁花似锦的大花园,成为集文化、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的综合性开放式公园。   

经联合调查组现场勘查,滹沱河湿地公园2014年11月至今未进行工程建设,公园范围内未发现倾倒尾矿土。经向滹沱河湿地公园服务中心了解,在2010年湿地公园开工建设以来,曾征用上馆镇东关村、西南街村部分集体河滩地,支付补偿款,并及时将补偿款给付东关村、西南街村村民委员会。当时在平整场地时全部垫种植黄土,未垫过尾砂土。举报征用土地情况属实,但未占用居民土地。 

部分属实 

上馆镇党委、政府责成涉及公园建设的各村委会加强监管,发现各自辖区内乱倒垃圾、尾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2 

D2SX202104270045 

上官镇韩区村,村长(王俊平)在韩区村村北开办选厂和砖厂,废气气味呛人,扬尘严重。 

代县 

大气 

经调查,反映上官镇韩区村,实为代县上馆镇韩曲村,反映的村长王俊平,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群众,上馆镇韩曲村人,曾于2008年12月至2014年12月担任上馆镇韩曲村村委主任,现为普通村民。 

反映的砖厂,实为代县明扬建材厂,位于代县上馆镇韩曲村村北,设计年产水泥混凝土砖2000立方。2019年3月12日经代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项目备案(代发改发〔2019〕21号),投资人为王永明,举报是村长的砖厂不属实。 

2019年3月,该砖厂存在违法占地的问题,上馆镇政府及上馆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其进行了取缔,并责令当事人拆除了生产设备。2021年4月29日现场核查时,该厂处于常年停产状态,已自行拆除了压砖机等相关设备,厂区内堆存的少量原料已全部绿网苫盖。该砖厂主要用水泥、炉渣灰加工水泥混凝土砖,不产生气味,不存在气味呛人的现象。举报情况不属实。 

反映的选厂,实为代县众盛重介质粉加工厂,位于代县上馆镇韩曲村村北,设计年加工重介质粉2.4万吨。2016年12月该建设项目现状环评由代县全面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备案编号:1409232016006);2020年3月29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40923317014929Q001Z),有效期至2025年3月28日。该厂法定代表人为杨翠平,举报村长开办的选厂不属实。 

2021年4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已于2021年3月底停产至今,无车辆拉运,进厂道路已硬化,并配备洒水车1辆进行不定时洒水抑尘,未发现道路扬尘污染。2021年4月21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部分原料未苫盖,举报扬尘污染情况属实。目前该厂厂区内原料已全部绿网苫盖。 

部分属实 

该问题与第十三批(D2SX202104190002)处理情况相同,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于2021年4月23日对代县众盛重介质粉加工厂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忻环代分罚告字〔2021〕60号),拟处罚2.7万元。目前该厂厂区内堆放的原料已全部绿网苫盖。 

  

  

 

该问题与第十三批(D2SX202104190002)问责情况相同,县纪委已于2021年4月25日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拟建议对上馆镇韩曲村支部书记庞忠民进行诫勉谈话;拟责令上馆镇韩曲村包村领导赵海峰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拟责令上馆镇武装部长刘燕滨(分管环保工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拟责令上馆镇主任科员李忻豪(2018—2019年分管国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 

X2SX202104270020 

举报反映忻州市代县新高乡顺风三无选矿厂在我全家外出打工期间,未通知便强占我家在口子村本来就极少的确权耕地,造成永久性破坏。到各相关部门反映失地问题始终未予解决。 

恳请人民政府更高级别相关部门关切并处理涉事厂矿,命其移除侵占确权我家耕地上废料废渣恹复到耕地原先耕种养殖功能之用。 

代县 

土壤 

经调查,反映的顺风选矿厂实为代县顺盛选矿厂,位于代县新高乡口前村,2016年12月26日注册成立,同年12月30日该新建年产5万吨铁精矿粉项目由代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代发改发〔2016〕211号),未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8月25日,该企业因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由代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了关停(代政发〔2017〕33号)。2021年4月28日,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拉运尾砂的情况。尾砂堆积于生产车间东南侧,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农村土地确权位置坐标,县自然资源局测绘中心上图比对,占用土地面积0.38亩,地类为果园地。现堆存的尾砂已分台阶平整碾压,堆积平面和堆积外坡都已用黄土碾压覆盖,恢复了种植条件。举报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该问题与第二十批(D2SX202104260028)处理情况相同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于2021年4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忻环代分罚告字〔2021〕67号),拟处罚10万元,并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4 

X2SX202104270021 

举报忻州市代县聂营镇石墙村村委会和村长付智:1、1983年代县政府给初一沟小队办法林权证,但将小队的1700亩桦树林卖给程林铁矿、洪剑铁矿和大同林场植被遭到严重破坏。2、2008年付智未经承包户同意擅自将初一沟村民的136亩承包地卖给代县程林铁矿、精诚铁矿和大红才铁矿。3、2007年付智从前任干部付三手中接收林地补偿款13.5万元,私自挪用。 

  

2011年,付智将全大队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荒山、荒坡、荒沟、河滩等一万元卖给代县大红才铁矿,三个自然村的地界有多大无法估量。付智从任村长民来村务不公开 

代县 

土壤 

经调查,反映的村长付智,实为付德德,曾用名付智,男,汉族,群众,1949年10月23日生,初中文化程度,聂营镇石墙村人,2007年6月至2020年11月担任聂营镇石墙村村委主任。 

1.反映的“1983年代县政府给初一沟小队办法林权证,但将小队的1700亩桦树林卖给程林铁矿、洪剑铁矿和大同林场植被遭到严重破坏”问题。 

经聂营镇纪委调查核实,上世纪80年代石墙村已将初一沟部分林地划拨给同煤集团原平林场,具体面积不详。2011年石墙村未实施上级要求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石墙村村委会持有该林地的林权证,经石墙村村委会与县林业局、原平林场协商,共同达成原平林场向石墙村委会支付2万补偿款,林权归原平林场所有。2012年繁峙立达铁矿修建道路占用石墙村林地,当时不涉及程林铁矿、洪剑铁矿。繁峙立达铁矿按修路占地的平米数与石墙村达成补偿38万元的协议(以协议为证),该补偿款与全体石墙村民按人口分配,每人2000元。占用初一沟土地举报情况属实。 

2021年3月,县林业局接到县自然资源局卫星执法图斑,并比对全国森林资源一张图,发现聂营镇石墙村范围内涉及3个卫星图斑,目前对该区域是否存在林木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县林业局正在调查处理中。 

2.反映的“2008年付智未经承包户同意擅自将初一沟村民的136亩承包地卖给代县程林铁矿、精诚铁矿和大红才铁矿”问题。 

经聂营镇纪委调查核实,原石墙村的荒沟、荒坡,村委会已于涉及占地的企业签订了用地协议,并已将补偿款平均分配到每户村民手中;涉及村民个人的土地个户与企业也签订了用地协议,补偿款已落实到个户。不存在未经村民同意,擅自出卖的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3.反映的“2007年付智从前任干部付三手中接收林地补偿款13.5万元,私自挪用”问题。 

经聂营镇纪委调查核实,2003年-2004年石墙村就已经无人居住,大红才铁矿,程林铁矿,精诚铁矿三家铁矿将石墙村的林地、荒地、荒沟占用。2007年时任村委主任的付三及部分村民向林业局和县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经协商一致,以上三家企业付给石墙村占地补偿款合计13.5万元。经向时任村委主任的付三询问将要来的13.5万元交给赵满明、付世有、付德德(付智)三人,给55户村民每户分配2000元,付三分得管理费10000元(但付三本人并不承认),剩下15000元作为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时的车费、饭费等日常开支(领款台账未找到),经调查了解,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存在私自挪用的问题。付智曾接收补偿款13.5万元。举报情况属实。 

4.反映的“2011年,付智将全大队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荒山、荒坡、荒沟、河滩等一万元卖给代县大红才铁矿,三个自然村的地界有多大无法估量。付智从任村长民来村务不公开”问题。 

经聂营镇纪委调查核实,原石墙村(石墙小队、大红才小队、初一沟小队)2004年以来已无人居住,大红才铁矿在探矿打洞排废渣时占用了大红才小队一条荒沟,当时大红才铁矿给予石墙村荒沟补偿款14万元,其中7万元给予了石墙村委会,另外7万元给予了大红才小队(大红才小队将此7万元补偿了上访费用开支),反映人所称付智将全大队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荒山、荒坡、荒沟、河滩等一万元卖给代县大红才铁矿的情况不属实。石墙村自2004年以来已无人居住,确实存在村务不公开的问题。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1.县政府责成县林业局加强组织领导,抽调技术骨干成立专案调查组,并利用林业调查定位,对照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实地勘验,力争在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聂营镇石墙村林木破坏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整改到位。 

2.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对涉事村干部进一步调查,对查实的违纪问题按组织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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