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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21-04-28 15:57       大    中    小     

(第十五批    202142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X202104210029 

胡峪乡刘家沟村村北500米有一家英业达公司,开采石头,采石将村里的沟(座坟地沟)填埋平。里面小树苗被掩埋,坡上松树被挖,村北退耕还林的100多亩地和荒地被挖。 

刘家沟村党支部书记(边存新)在村东扩建选厂,乱挖乱建土地手续不完善,选厂的货车粉尘严重,没有给村民承包费。村民多次反映未果。 

代县 

生态、大气 

1.反映的英业达公司实为山西英业达矿业有限公司代县花岗岩矿,位于代县枣林镇刘家沟村。矿区分为碾子沟分矿区、五脊梁分矿区和刘家沟分矿区,设计年开采花岗岩荒料0.4万立方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19年7月11日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批复(代环评函〔2019〕23号);2020年4月8日办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07120043173),有效期至2029年7月8日;因处于基建阶段,未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7月18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409236025171895001W),有效期至2025年7月17日。 

经调查,座坟地沟位于英业达公司矿区范围内,且2018年3月22日与刘家沟村委会签订协议,并经村民代表一致同意,将座坟地沟用于排渣使用,并支付7年费用共计6万元。目前该公司处于基建阶段,未发现将沟填埋平的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4月23日,经县林业局调查,该公司于2020年5月修建道路占用无立木林地约2.65亩(参考数据),未发现小树苗被埋,坡上松树被挖的情况;村北无退耕还林地,但该公司范围内存在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经营管理的林地,现已函告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进行核查。举报占用林地情况属实。 

2.经调查,边存新于2014年11月开始担任刘家沟村党支部书记,2020年12月14日刘家沟村并入胡峪村委会后,不在担任党支部书记。2008年5月23日,边存新作为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代县盛发铁矿粉精加工厂,2021年3月15日变更为尚林芬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举报情况属实。 

  代县盛发铁矿粉精加工厂,位于代县胡峪乡刘家沟村东北1.2公里处,2009年9月建成并投入运行,设计年产铁精矿粉5万吨,项目采用、一段球磨、两段磁选生产工艺。 2009年4月20日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代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代环函字〔2009〕47号),2016年12月31日原代县环境保护局组织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代环函【2016】121号),2020年6月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409235833264902001W),有效期至2025年6月5日。 

反映的在村东扩建选厂,实为代县盛发铁矿粉精加工厂在厂区东侧新扩建的另一条生产线,占地2.2亩土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前该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举报情况属实。 

2014年5月15日,代县盛发铁矿粉精加工厂和刘家沟村委会签署填沟造地协议,该地块位于刘家沟村东北,小地名称前沟,为原刘家沟集体土地,不存在占用村民土地,没有给承包费的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4月23日,调查组现场调查,代县盛发铁矿粉精加工厂处于生产状态,进厂道路已进行碎石压实,并配备洒水车一辆,不定时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矿物运输遗撒的物料如不及时清扫经碾压后,易对周边环境造成扬尘污染。举报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1.因县林业局不具备林业调查资质,无法确定山西英业达矿业有限公司代县花岗岩矿占用林地面积。现正在等待第三方进行实地调查,待出具调查结果后,代县林业局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针对代县盛发铁矿粉精加工厂违法占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4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代自然枣罚字〔2021〕5号),处罚7335元;并责令其退还占用的土地。 

3.针对代县盛发铁矿粉精加工厂未批先建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已于2021年4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忻环代罚告字〔2021〕62号),拟处罚3.5万元;责令该企业限期补办相关环评审批手续。 

4.针对代县盛发铁矿粉精加工厂道路扬尘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已于2021年4月25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忻环代责改字〔2021〕28号),责令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厂区洒水频次,不定时洒水抑尘,杜绝道路扬尘污染。 

  

  

 

2021年4月27日,县纪委拟建议给予原胡峪乡刘家沟村支部书记边存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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