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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10 09:04       大    中    小     

代政办函〔202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代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代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根据《山西省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晋处非发〔2020〕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函〔2020〕96号)精神,县政府决定2020年7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合力推动全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増效,掀起新高潮。通过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工具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纳入本地宣传工作重点,与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相结合,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和法律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的心理预期,为处非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广泛宣传。各乡镇、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的宣传主题,坚持主流媒体正面发声,组织电视台、广播、报纸、短信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新闻报道、系列专题、开设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内容进行连续报道,依托显示屏、户外广告、社区宣传栏、乡村大喇叭定时、定点进行多频次宣传。继续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传统宣传阵地。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线上媒体、自媒体宣传,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非法集资案例寓于其中,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加强精准推送,积极参与国家处非联办举办的微信宣传评比、抖音话题挑战赛活动,参与相关评比和挑战赛活动情况作为2020年处非平安代县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吸引扩大活跃粉丝群体,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乡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互动性、警示性。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要关注重点人群,针对老年人、青年学生等重点群体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开展差异化、针对性宣传。要紧盯重点区域,对村(社区)、商务写字楼、新型金融聚集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三)主动深入基层。要将宣传月活动与全年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全年电视宣传时间不少于6个月),全力推动处非宣传教育工作下基层、人员下基层、效果下基层,以基层社区和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活动,以点促面,扩容提质。重点发挥金融机构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作用,组织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利用LED显示屏和室内电视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根据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以“非接触”宣传为主,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表现手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内容。

  (四)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围绕重点行业非法集资风险点和表现形式,组织开展行业性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将防非处非宣传与行业日常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经济犯罪、法制教育、信访条例宣传、国家安全等专项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协同联动工作格局和集中宣传声势。将宣传教育与监测预警、风险排查、陈案处置等工作有效衔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及时开展风险提示。加强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活动。

  三、组织领导

  此次宣传活动由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负责,县处非办是牵头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紧密配合,整体联动。宣传月活动实行县、乡(镇)分级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作为辖内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方案,具体组织落实,报告进展情况。

  四、活动内容

  (一)县主流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抖音及当地影响较大app等新媒体平台设立专版、专刊、在线访谈、系列报道,通过案例讲解、以案说法、法律释疑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辨识非法集资。宣传具体为:

  1.《今日雁门》:专版刊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案例等。(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报1.《今日雁门》:专版刊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案例等。(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报社负责刊登)

  2.代县电视合;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飞播宣传资料相关内容,制作相关电视节目。(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县电视台负责播放)

  3.在网站开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县政府网络中心负责上传)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主要街道,广场等人流密集地及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区域,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现场集中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负责实施)

   (三)利用街头门店、商场LED显示屏,公交车、出租车LED显示屏,在高峰时段全覆盖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公益广告片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四)通过各通信运营商向广大市民、公众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公益短信。(县处非办提供内容,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实施)

   (五)积极开展“七进”宣讲活动。避免人员聚集,直接深入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对群众开展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及金融知识宣传。(县处非办负责,其他单位配合实施)

   (六)充分发挥金融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在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营业网点内设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区,通过设置宣传条幅、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银保监部门负责银行业机构、保险机构宣传,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典当行、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宣传)

   (七)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发据自身职能优势,加强领域内法制宣传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犯罪风险,正面引导舆论,做好相关利益诉求人员的教育疏导、政策引导、矛盾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县司法局、信访局负责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意识。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关键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高度,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増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到乡、乡到村层层落实责任。要充分发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相关社会组织等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资源和人员配备。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并建立辖内相关部门联系机制,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

   (三)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县处非领导小组已将宣传月活动列为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国家及省级、市级处非宣传活动,认真梳理、积极报送宣传月活动成效、经验、问题和建议等工作信息,县处非办将择优予以上报并编发推广,同时作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的加分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本领城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保留工作痕迹,梳理工作成效,在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附实证材料),于2020年7月12日前将宣传月总结报告及活动情况统计表报县处非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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