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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习俗

 时间:2024-05-07 16:27       大    中    小     

    1、衣着

  清末,平民男子平时上穿大襟袄,下穿大裆裤,裤端用小带扎紧,腰间束腰带。若遇婚嫁作客,才穿长袍。富商、士绅平时则穿长袍短褂。平民妇女上穿挽袖大袄,大袄围边镶五分宽的丝边,在大袄袖上再附一个挽袖。劳作时换作小袄。裤子较短,裤腿窄,下边用膝裤裹住。膝裤是一块长方形的布料,长约一尺,宽约一尺二寸,四围镶边。用三条带分三段将膝裤扎在膝下,袄肥裤短。婚嫁作客时,则穿裙子,娶亲送亲则穿对襟敞筒袄。衣料,平民多用竹布、真青布、土布,富户则用宫绸、宁绸、禹林缎等。

  民国年间,衣着的贫富差异亦很大。衣料,一般平民只穿阜平、平山小布,俗称“土布”;小康之家土布与“洋布”参半,很少用丝绸呢料。富有人家则多用呢料、结缎、皮裘和各种应时的洋货。一般农家,男人夏穿对门短衫,妇女穿有大襟的短衫,均缀挑结扣。男女均穿大裆裤。上白下蓝,单调简朴。冬装多穿黑、蓝色袄裤,用白土布自染。白茬或挂面羊皮袄裤,为少数富裕农家男人穿着。每逢过年做客,穿件布料长袍,即感荣幸。极贫穷人家,冬去夏来,拆棉为单;夏去冬至,絮单为棉;一件衣服穿多年。俗语有云:“老虎下山一张皮”;“新三年,旧三年,补补纳纳又三年”。富有之家,男人穿长袍马褂,妇女着衣裙、旗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多数农家仍穿传统的中式服装。高梁红、海昌蓝市布服装即为农村姑娘的嫁妆。职工、干部、学生开始穿制服。到七十年代衣着差异日渐缩小,无论工、商、农、干,青壮年皆穿各种制服,传统的中式袄裤渐被淘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后,经济条件较好者争购时装。童装,女装的变化更为显著,连衣裙、紧身衣、登山服、风雪衣、西装、套服、夹克、休闲装已为城乡妇女习见衣着。衣料日趋高级,无论城乡,六十年代所用的斜纹、卡几、棉华达呢至今已极为少见,代之以各种化纤制品,毛料、呢绒等。进入新世纪后,衣着打扮更是入时,与各大城市接轨。

  

  

  清末,童年满头朝天“圪纠纠”,或梳两个“圪纠纠”。成人按满清习俗,将头发四周剃去寸许一圈,脑后梳一条辫子放出,拖于后背,否则为不礼不敬。

  民国年间,童年于前顶处留一小片头发,叫“马鬃头”。也有的于脑后枕窝处留一小撮头发,梳成小辫叫“后拽拽”,俗称“前拉拉、后拽拽”。少数男孩,当头顶不留发,四周留发一圈,好似光头上系一条黑带,俗称“箍儿”,箍住走不掉,取长命百岁之意。民国年间,男子剪辫子,初留大披发,后平民多改剃光头,青年学生多改留正分头,有社会地位的中老年多改留背头。

  五十年代,童年仍留“马鬃头”,十一、二岁后留小平头。县城青年大多蓄发,时兴偏分头。乡村青年、中老年多剃光头,有社会地位的中老年留背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少数青年留长发,名为“苏州头”。

  清末至民国年间,成人平民春秋多戴瓜壳帽,有布、缎两种,青缎瓜壳帽为上品。冬季多戴毡帽,布火车头帽。富者春秋多戴青缎瓜壳帽,礼帽,冬季多戴土耳其帽和各种皮帽。清末,如遇婚嫁作客,戴红缨帽,官吏佩有顶戴花翎。

  五十年代,成人春秋戴八角帽、解放帽,鸭舌帽,冬季多戴麻绒火车头帽。清末至今,童帽变化较多,有塔塔帽、虎虎帽、狗狗帽、兔兔帽等。

  

  清末,童年多梳两条或多条辫子,垂两鬃侧。渐大,梳两条辫子或独辫,拖于后背,辫梢扎红绿头绳,以粗长为美。及聘时,梳成“抓髻”。婚后,发型与姑娘明显区别开来,改梳“燕尾”或“元宝头”,“元宝头”为脑后盘一个扁平发髻,用黑网罩住,状似馒头,到老不变。

  民国年间,童年梳小辫者居多。姑娘多梳两条长辫。婚后,多梳“元宝头”、“卡卡头”。“卡卡头”是将长发剪去一半,留下一半折起来,用“发卡”卡住。

  五十年代,童年脑后梳一条独辫或梳两条短辫。姑娘多留两条长辫子。婚后,或仍留长辫,或改梳剪发头。三十开外梳“卡卡头”,四五十岁后改梳“元宝头”。“文革”期间,留辫子被视为“四旧”,红卫兵沿街剪辫子,女孩多留短发,或留小平头,其它妇女梳剪发头,“元宝头”废止。

  八十年代初,烫发风行,无论城乡中青年妇女大多烫发,且发型名目繁多,有波浪式、宝塔式、三齐式、大卷云、小卷云等。

  清末至民国年间,已婚女子首饰较多。贫家至少有铜钗四根,分头棍一枚。富者则有银簪、金银钗、翡翠针等,并佩带耳环、耳坠。如遇婚嫁作客,时兴戴帽条子,俗称“春箍儿”,为黑色呢绒制品,上有各色绣花,多为“鹿鹿转枝莲”、“老鼠盗葡萄”等。八十年代后,妇女首饰又开始流行,有耳环、戒指、项链、等质地有黄金、铂金、银等。

  五十年代,中、青年妇女喜罩白方绸头巾,老年喜戴黑大绒圆帽或罩黑色“蒙头”。中、青年多罩各色棉毛头巾,老年多罩黑色、古铜色头巾。八十年代初,冬季,青年妇女时兴戴毛线、膨体纱线自织自打的圆顶帽或螺旋帽。

  

  旧时,妇女有戴手镯、戒指,缠足,穿绣花鞋之习。女孩在七、八岁时,就用裹脚布紧扎双足,使足骨变形,脚似胡罗卜状,以小为美,有“三寸金莲”之说,造成“莲步蹒跚,弱不禁风”之娇态。缠足时苦痛不堪,终身难事劳作。太平天国运动时,曾禁缠足。辛亥革命后,提倡男女平权,彻底革除缠足之封建陋习。

  旧时,孩童生日或出门作客,项上佩戴银锁,垂于胸前。银锁形似旧时的门锁,两头系在一根银绳上,锁正面有“长命富贵”等字样和图案,银锁多为外祖母家做满月时的赠品。

 
3、其它装饰 
 
女子:
 
 
男子:
2、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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