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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习俗

 时间:2021-07-21 09:16       大    中    小     

  代县居民住房历来以土木结构为主,多独家独院。1949年以前居住条件贫富悬殊,地主、富农、富商及其它小康之家住青砖瓦房,平川半坡地区平民住土平房,山区平民住土窑、石窑。

  旧时本县富有人家多住四合院。院落以坐北向南者居多,正房三间为主房,主房两侧配耳房各一间或两间。四合院内的东西房称配房,形式讲究对称。南房三间称“对庭”。对庭左侧之隅建大门,进门迎面紧贴东房之山墙建影壁,俗称“照壁”,右侧之隅建厕所。也有个别院落座东向西,但整体布局基本相同。

  富豪之家宅院讲究,有的有多处院落,或独占一条街衢,但主院多为两进的四合院。前院三间正房总称“过庭”,居中一间称“堂屋”。堂屋后墙为活动板壁,每遇婚丧大事,即可打开活动板门,穿堂直入后院,平时关闭,出入走“过庭”两旁夹道。夹道旁建幽暗狭的“围房”,专为佣人居住或储存什物用。后院为主人住宅。主房建筑高大宽敞,多为廊房;左右配耳房,有月门,檐前有花栏樯。还有三进的四合院,其中院称“二腰院”。中院无南房,前院无正房,有隔墙一道,中开牌坊式仪门,可出入。此外,有的人家在四合院或东或西另辟一处开阔院落,称为“场院”,作饲养、收打、栽树、种花、种菜用。

  经过土地改革,居住条件贫富悬殊现象大大缩小。新中国成立后,居民住宅逐年增多。新建住宅全系独家独院,且房屋多为传统的青砖瓦房。座北向南,一般为三、五、七间,有通排房间一样大小的,也有居中三间大房,两侧各配一间或两间小房的。另在院内或东或西或南建小房一两间,作储存什物米面用。院内西南隅建厕所、猪圈。到七十年代初期,增添了水泥预制房架青砖瓦房、钢筋混凝土屋顶青砖墙排房、二层砖砌小楼房等。

  传统的瓦房以屋面用瓦分为片瓦房和桶板瓦房,以木结构及坡型一般可分五种:即一出水房、推刨式房、鞍架式房、五檩房和五檩廊房。新建瓦房以鞍架式房和五檩房最为多见。屋顶呈双坡,形似马鞍;屋脊饰以各种“花脊”,脊两端配以“兽”;前后屋檐端安“猫头”、“滴水”;前后马头、窗头,均用砖砌成各色图案,有的配砖雕;门窗配有木雕图案。

  新中国成立前,富有人家室内陈设比较讲究。主房堂屋正面置竖柜一对,两柜之间夹半桌,上置财神龛。龛前置八仙桌一方,上置香炉烛台。堂屋两侧,一间设锅台土炕,称“火房”,为平时卧室。另一间无锅台,设土灶,待客用,称“灶房”。各间内方砖铺地,油漆墙围。堂屋正中悬挂中堂字画,侧壁配挂仕女、山水花鸟、挂镜等。贴墙放置仰柜、躺柜、几案等。

   现今无论城乡,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新建房舍室内水泥铺地,地围高筑,一间两隔,多门多窗,前隔作学习、会客、休息用,后隔为厨房、储藏。传统摆设逐渐淘汰,代之以新式家具,室内清洁雅致、舒适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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