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申请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08-13 | |
信件内容 | 我之前提交的稳岗补助申请资料,代县上磨坊乡工作队联系我说提供的工资单审核不通过。 因为工资单只有我本人连续6个月的工资条,并且按照当时工作队的要求财务签字并且加盖公司公章了。工作队审核人员说我的工资单是假的,因为只有我一个人,要求我提供我们公司其他人员的工资条,因为公司规定不能查看本人以外的工资条,所以我提供不出来。 我现在需要详细咨询一下,但联系不到人。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08-16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现将上磨坊乡人民政府的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1.根据《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文件要求,务工就业稳岗补助个人申请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卡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核实,当事人提供的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故初审不合格。 2.目前工作人员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讲解了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申请办理流程等相关政策,并建议其提供最新的申报材料以便重新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