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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防疫期间卫生健康导则

 时间:2020-02-01 22:02       大    中    小     

  一、上班途中,请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途中尽量避免触碰车上物品。 

  二、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请勿入楼,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请到医院就诊。 

  三、入室办公,请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20分钟左右,通风期间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需佩戴防护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四、尽量减少召开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突无关的会议,一般工作可通过网上办公系统(钉钉、领导驾驶舱、内部0A系统等)办理。如确有必要召开会议,参会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超过1小时,开窗通风一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茶具用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五、尽量减少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突无关的外出调研、督查督导等活动。公务出行时,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酒精消毒1-2次。 

  六、公务来访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前,需佩戴防护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介绍有无与湖北方面、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本人健康状况。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楼。 

  七、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防护口罩。 

  八、建议早晚每日对座机、手机等通讯工具用酒精擦拭消毒。每天定时做好电梯间、中央空调送、回风口消毒工作。 

  九、疫情防控期间,机关食堂原则关闭,只保留值班食堂,仅供值班人员或有特殊原因人员工作用餐,用餐时间分阶段开放,实行分餐制或盒饭供餐。 

  十、工作期间,建议有组织开展适当、适度的工间运动。减少乘用电梯,鼓励走楼梯。 

  十一、下班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十二、防疫期间,严格做好生活、办公垃圾无害化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防护设备,放入专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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