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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关于上报群众反映第二十八批问题(D140000201812040026)调查处理情况的公示报告

 时间:2018-12-09 16:00       大    中    小     

  2018125日,收到群众反映的D140000201812040026问题后,代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组织代县纪委监委、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水利局、安监局、农委、林业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代县有几百家选矿厂,没有一家有污染防治设施,均不达标,整个代县粉尘污染严重,空气质量差;矿山开发破坏耕地,之前国家环境治理种了大量的树木,全部被选矿厂破坏。 

  (二)调查情况 

  该案件举报区域位于农村,利益关系为群众身边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其它。 

  1.关于群众举报“山西省忻州市代县有几百家选矿厂,没有一家有污染防治设施,均不达标”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十八大以来,代县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原则,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严格环境保护执法,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去年中央、省环保督察以来,我县积极督促引导广大涉铁企业完善自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共建挡风抑尘网155千米,硬化企业厂区及矿区道路31公里,配备洒水车200余辆,尾矿库绿网覆盖48万平米,尾矿库边坡绿化52万平米。举报内容不属实。 

  1)基本情况。 

   代县是涉铁大县,铁矿为代县境内主要矿产资源之一,已探明储量约15.36亿吨(截至2017年底全县铁矿保有资源储量大约为6.276亿吨),约占全省铁矿资源的42%,居全省第一。截至201811月份,全县共有涉铁企业292家,其中采矿企业22家、选厂118家、精加工115家、球团27家、铸造10家。其中规上企业62家。全县采矿生产能力3000万吨、选矿生产能力1500万吨、球团生产能力300万吨。 

   2)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制度。坚决改变以往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在新上项目时,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项目论证、环境评价等。二是建设项目的申报、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预审、正审、批复以及“三同时”管理和验收上,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做到“服务企业,先入为主”,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总体规划要求、环境污染严重且防治设施不达标的项目,严格把关,坚决否决此类项目。2017-201811月,全县共审批环评项目34个,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21个,登记表备案123个;完成环保验收的项目18个、自行备案验收的项目5个,共为100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三同时执行率95%以上。 

  ②积极推进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顿清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开展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分类整顿,逐步达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的目标。2016年至今,共清理整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43个,其中整顿规范89个,完善备案手续55个,淘汰关闭99个。 

  严格规范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一是去年中央、省环保督察以来,我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见成效”的要求,开展了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全县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不达标等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按照“六大整治”,即“一降、一档、一封、一拆、两化”措施要求进行了全面彻底整治,做到一企不漏、一户不放。二是严格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污染源达标排放。按照省、市工业企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2017-2018年对全县工业企业实施达标排放工作,切实规范了污染源防治设施建设、确保各类工业污染源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截至目前,代县宏威水泥有限公司和22家球团企业完成了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工作,对另外68家企业实施了达标排放验收工作,实现了超标工业废水0排放。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一是制定印发了《代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代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代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面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环保工作责任主体意识,明确了职责分工,构建了政府全面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印发《代县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成立了代县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县11个乡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划分网格,将环境监管工作的触角延伸至乡镇和村级,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三是2017年中央、省环保督察以来,利用新《环境保护法》中“停产限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司法”四种行政处罚手段,共排查各类环境违法企业470余家,其中立案查处139起,查封案件44起,累计处罚金额721.57万元。2016年以来,县公安局共办理各类环保类刑事案件5起,拘留5人。办理环境污染类治安案件11起,处理违法人员11人。 

  ⑤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执纪问责。一是近年来代县县委、县政府一直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单独考核指标,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优”。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去年中央、省环保督察期间,县纪委监委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36人,其中,移送司法2人,免职3人,行政记过1人,严重警告7人,警告13人,诫勉谈话8人,约谈104人。三是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我县共收到群众反映问题48个,涉及我县的6个乡镇。截至目前,除5个不属实问题外,其余43个正在积极整改中。共3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引咎辞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30人,谈话提醒2人,罚款58万元。 

   2.关于群众举报“整个代县粉尘污染严重,空气质量差”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代县县委、县政府近年来一直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控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问效”等综合措施,全县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是由于我县矿山企业较多,企业在矿山开采、选矿过程、矿石运输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大量粉尘,尾矿库环境治理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加之秋冬季球团企业生产和农村散煤燃烧造成空气中SO2指数偏高,导致近年我县空气质量在全市始终排名靠后。举报内容属实。 

  1)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6年代县空气质量指数级别Ⅱ级天数237天。SO2年均值为59µg/m3PM2.5年均值为42µg/m3;环境空气综合质量全市排名10 

  2017年代县空气质量指数级别Ⅱ级天数264天。SO2年均值为83µg/m3PM2.5年均值为38µg/m3。环境空气综合质量全市排名12 

  20181-10代县空气质量指数级别Ⅱ级天数160天。SO2平均浓度:108µg/m3,SO2平均浓度下降率:-45.9%PM2.5平均浓度:41µg/m3,PM2.5平均浓度下降率:-10.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81全市排名14 

  2)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散煤污染控制。一是制定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取缔县城区小燃煤锅炉、茶浴炉的通告》《代县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代县2018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和在用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实施方案》《代县清洁取暖行动方案》等文件。二是我县共建有4座集中供热站,2016年超腾供热公司西站新上40蒸吨采暖锅炉1台,2017年超腾供热公司东站和炎炎供热一站分别新上40蒸吨采暖锅炉1台,2018年炎炎供热二站新上40蒸吨采暖锅炉1台。截至201811月份,全县实现集中供热面积340万平方米,县城建成区供热普及率达到91%三是2017-2018年共取缔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36台,拆除涉铁企业锅炉21有效的改善了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四是20172018年连续两年,县政府抽调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供电公司、上馆镇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执法组,加强了对县城建成区秋冬季大气防治的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县城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加强工业企业整治。一是2016年太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峨口铁矿球团建设完成回转窑烟气脱硫工程;2017年对全县27家球团企业在2016年“煤改气”的基础上,全部完成尾部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并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二是加快推进我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工作进程,截至2018年我县完成排查任务,并确定3VOCs排放企业清单。三是加大执法力度,2017-2018年,在全县范围联合开展了“铁腕治污”、“散乱污”整治、“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坚持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严厉查处屡查屡犯、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和故意不运行环保设施等破坏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为切实推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建立了坚实后盾。 

  ③强化面源和移动源污染管控。一是严格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我县建立了“县、乡、村”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秸秆禁烧网格到片,责任到人,定期发布《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利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田间地头,村委会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措施不断增强群众支持秸秆禁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6-2018秋冬季期间,由环保局分管副职亲自带队,进行24小时全天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乡镇,并实行严格的问责机制,对监管不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一律严肃问责二是2017年底全部淘汰营运性黄标车。三是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定期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督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目前10个在建项目已全部整改落实。四是2018年由环保、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重型柴油车和散装物料车管控行动,设立管控点2处。五是全县319个村庄已逐步完善了城乡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了城乡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做到了“三有、三无、五净”。 

   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一是制定了《代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代政办发〔2013124号),县城区设置两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切实增强了对重污染天气的监测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制定了采暖季错峰生产措施,及时有效的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   

   3.关于群众举报“矿山开发破坏耕地”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2000年前后,随着全国钢铁市场上行,受当时发展环境的影响,一些有识之士纷纷投资铁矿产业,代县铁矿企业成为全县的经济支柱,有力的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先上车、后买票”政策,也相应地对矿山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矿山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举报内容属实。 

  1)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22家铁矿企业(在产15家,停产7家),矿区面积59.5684平方公里,生产规模合计1661万吨/年,共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20个系统。 

  2矿山企业监管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矿山企业开发利用、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等工作,特别是2017年中央环保护督察以来,再次对全县铁矿石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了排查梳理,并积极引导广大矿山扎实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工作。一是按照国家政策对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了退耕还林,同时加强了对矿山企业用地监管。二是督促矿山企业按时编制“三合一”方案。矿山企业原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三个方案超适用期后,及时提醒督促各矿山企业按要求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简称“三合一”方案),截止11月底,太钢峨矿、洪剑铁矿、通源铁矿、三山铁矿、嘉恒矿业、叶腊石矿、英业达矿、晶祥石英、西曲网沟、煜达钛业10家矿山企业已编制完成“三合一”方案,金泰矿业、泰丰铁矿、兴华铁矿、金升铁矿、精诚铁矿、厚旺铁矿、程兴铁矿、明利铁矿、双羊铁矿、阳鑫铁矿、金湘矿业、大红才铁矿、李家庄昌盛铁矿、程晋铁矿、圣辉金矿、凤凰观铁矿、广源石英、全福石英、鑫源长石、凤英石料、宝成石英21家矿山正在编制中。三是督促全县矿山企业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截至201810月底,土地复垦保证金专户余额3827.7544万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专户缴存370万元(201711月已改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四是督促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截至201810月底,金泰矿业、兴华铁矿、峨口铁矿、程兴铁矿、厚旺铁矿、三山铁矿、通源铁矿等部分铁矿已累计投资3000余万元,开展了覆土、植树、种草等恢复治理工作。五是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2017年,确定了全县10家绿色矿山作为首批试点,制定下发了《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创建绿色矿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代政办发〔20183号)、《忻州市创建绿色矿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通知》(忻创绿专组发〔20182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绿色矿山创建标准(试行)》(忻政办发〔201830号)和《忻州市创建绿色矿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绿色矿山整改创建方案提纲的通知》(忻创绿专办发〔20185号)4个文件,目前金泰、大红才两家试点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已上报市国土局,待专家组评审后即可实施,其余8家企业的《绿色矿山创建方案》编制工作也接近尾声。特别是代县明利矿业有限公司明利铁矿累计投资上亿元用于绿色矿山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被原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加大了对全县矿山、选矿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2016年以来全县共检查企业4950家次,下达执法文书2473份,行政处罚162次,处罚479.5万元。其中:2016年共检查企业1771家次,下达执法文书697份,行政处罚52次,处罚109.50万元;2017年共检查企业1532家次,下达执法文书972份,行政处罚58次,处罚187.5万元;2018 年共检查企业1647家次,下达执法文书804份,行政处罚52次,处罚182.50万元,检查率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关于群众举报“之前国家环境治理种了大量的树木,全部被选矿厂破坏”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分级管理、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把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工作作为主要任务来抓,全面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省级林业重点工程、县级义务植树和脱贫攻坚专业合作社造林,森林保有量逐步增长,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在大力发展林业的同时,科学划定管护区域,因地制宜落实管护责任,采取县林业局管护站、乡镇、村委、林权所有者相结合的综合管护模式,切实强化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加强管护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质量。由于森林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森林执法力量还有待加强,少数群众及企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不强,毁林及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偶有发生,但不存在所有工程树木被选矿厂破坏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1)基本情况。 

   2018年森林保有量达到31103.62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1750751.46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8%,同比增长1% 

  2植树造林工作情况。 

  一是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2015年至2018年上级下达我县国家和省级营造林工程16.85万亩,已分别于当年年底全部完工。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7.2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工程3.6万亩(乔木林1.8万亩、灌木林1.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干果经济林项目0.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5万亩,省级环京津冀生态屏障区建设工程1万亩,通道及两侧荒山绿化工程1.45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0.2万亩,省强农惠农特色经济林项目0.05万亩,社会造林0.3万亩。 

  二是积极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京津风沙源治理。2017年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5052公顷,涉及行道树(油松)5078株、造林面积98.29公顷,其中:在上馆镇小烟旺村种植核桃7.35公顷、油松3.65公顷,花彪咀村种植行道树(油松)2164株、油松18.72公顷、核桃16.14公顷;在阳明堡镇上官院村种植核桃15公顷;在新高乡石岗村种植仁用杏15.18公顷;在上磨坊乡侯家沟村种植核桃20公顷;在胡峪乡郜车坪村种植行道树(油松)1834株、油松2.25公顷,盆窑村种植行道树(油松)900株,天轿坡村种植行道树(油松)180株。经实地查看,所有工程均不存在树木被选矿厂破坏情况。2018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安排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00公顷。因原设计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部分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变更设计于20181128日由忻州市水利局批复,计划明年实施,因此不存在树木被选矿厂破坏情况。    

  三是稳步推进水果种植业种植。近年来,我县水果产量逐年增加,果品质量稳步提升。2016年至2018年全县共发展水果4500亩,水果发展面积达到5.2万亩,其中梨树(以酥梨为主)2.6万亩,杏树(以白水杏为主)1.2万亩,苹果树0.8万亩,葡萄树、桃树等水果面积0.6万亩,水果产量稳定在1200万公斤-1500万公斤。主要分布在北部半坡村,涉及阳明堡镇、上馆镇、上磨坊乡、枣林镇、胡峪乡等乡镇和大烟旺村、任家庄村、鹿蹄涧村、望台村、西王庄村等村庄。经实地查看,所有工程均不存在树木被选矿厂破坏情况。 

  四是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方面,建立了常态化监督执法机制。以林地一张图为基础,采用卫星遥感技术手段对全县森林资源全覆盖监测,构建“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森林督查体系,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另一方面,加强管护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森林资源管护站8个(其中:集体7个,国有1个),聘用护林人员538名(其中:选聘生态护林员360名,聘用其他护林人员178名),制定管理办法和制度职责,促进森林管护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五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至2018年县林业局共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3起,罚款622812.6元,移送刑事案件4起(已判决),已达刑事立案标准案件2起(移送1起,正在移送1起)。 

  5.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突出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绿色发展理念还没有树立起来,还没有将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等同重视,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以环境保护倒逼转型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污染防治持续性加压加力不够,离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保资金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对生态环保消极应付,只索取不保护,在污染治理方面没有形成环保资金的有效投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运行不正常,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现象。 

  三是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重生产经营投入轻环境保护投入、重经济效益轻环保责任思想比较普遍,环境保护仍然以政府主导、以行政手段为主线,尚未转化为企业和公众的自觉行动。 

  四是一些职能部门和乡(镇)对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抓环保只是环保部门的事情,没有真正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部门联动、落实责任的“最后一公里”还未打通,网格化管理尚未落到实处。 

  五是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矿山生态破坏遗留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较多,“散乱污”企业时有反弹。 

  六是环境监管能力相对薄弱。全县环境监察执法力量在编人数少,环境执法监察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已不能适应当前环境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处理情况 

  1.针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问题。一是去年以来,代县县委、县政府已经要求所有企业按照“六大整治”要求,严格规范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二是县环保局加强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企业一律实施顶格处罚。三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投资力度。 

  2.针对空气质量差问题。一是加强散煤燃烧控制。在县城建成区及有条件的乡镇大力实施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二是严控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必须按照“六个百分百”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同时加强对县城道路的机扫化率,降低道路扬尘。三是加大了对全县球团企业的整治力度,要求所有球团企业“煤改气”的基础上,全部完成尾部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3.针对矿山开发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一是代县县国土局牵头,负责编制《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截止10月底,《代县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初稿已经完成;《代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已即将编制完成。待评审后,将为下一步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县环保局牵头,负责编制《全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11月已于山西省生态研究中心签定初步合作协议。截至11月底,首批试点10家矿山企业已有2家(峨口铁矿、洪剑)完成编制工作,3家(大红才、厚旺、精诚)正在编制中,其余5家正在按时推进。 

  4.针对铁选企业破坏树木问题。县林业局积极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技术和最新科技成果,对森林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加大了巡查执法力度,及时开展专项严打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措施 

  针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代县县委、县政府将认真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污染防治为等重点,真改实改,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坚决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传导压力,扣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要严格按照《代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企业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积极督促和引导采选企业大力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真正将保护生态环境变成企业的自觉行动。要进一步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局面。同时要加大环境保护纪律责任追究力度,用追责倒逼落实,用追责推动整改。同时立行立改,坚决抓好群众举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举一反三,切实做好生态环境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是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系列政策措施和办法,继续督促铁矿采选企业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生态恢复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县铁矿采选企生产,为促进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提高我县生态环境质量。要严格事前事后事中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建设、造成严重后果,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环境质量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环境事件多发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律严惩重处。同时要是逐步完善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间的联动机制,共同监管、共同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企业做好生态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要继续督促资质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完成《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代县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全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等,进一步规范全县矿山企业开展,为促进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要将全县矿山企业每年年初的复工复产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挂钩,凡上年度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不力的,要求县公安局、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督促企业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使矿山企业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成为其自觉行动。同时由县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经信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逐山逐矿督促检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要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落实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抓到底

    

    

                         中共代县县委  代县人民政府 

                         20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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