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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代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代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代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代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精神,结合我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现在制定本方案。 

  一、统筹整合范围及规模 

  整合资金范围:按照财农〔2021〕22号文件和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规定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统筹整合资金规模:2023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资金17114.55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39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52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4593万元,整合其他各类涉农财政资金2603.5581万元。 

  二、资金安排情况(见附表) 

  (一)产业类项目安排8736万元,其中: 

  1.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安排资金2340万元; 

  2.上馆镇桂家窑大棚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 

  3.上馆镇橙草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元; 

  4.芳昌等村高端韭菜产业项目安排资金1032万元; 

  5.三个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安排资金900万元; 

  6.瓜菜高标准大棚项目安排资金430万元; 

  7.枣林镇农产品包装加工厂项目安排资金586.8万元; 

  8.代县枣林镇鹿蹄涧数字乡村示范建设项目安排资金400万元; 

  9.峪口冷库项目二期项目配套工程项目安排资金35万元; 

  10.代县峪口镇段家湾村综合农旅休闲项目安排资金351万元; 

  11.上田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安排资金996.861万元; 

  12.上磨坊乡里回村养殖基地项目二期项目安排资金187.339万元; 

  13.有机旱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 

  14.肉牛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27万元。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安7688.7581万元,其中: 

  1.通村公路项目安排资金687.5万元; 

  2.高标准农田项目安排资金665.7458万元; 

  3.上馆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 

  4.上馆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期)项目安排资金740万元;

  5.上馆镇上瓦窑头村二环路-外环路路面改造工程(二标段)项目安排资金250万元; 

  6.小烟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 

  7.代县峨口镇人居环境治理提升工程府前街电力线路入地项目安排资金392万元; 

  8.峨口镇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安排资金1341万元; 

  9.代县峨口镇人居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安排资金1216万元; 

  10.雁门关镇陈家庄村深井电力配套工程项目安排资金14万元; 

  11.雁门关镇西段村水电配套项目安排资金58.7万元; 

  12.代县枣林镇枣园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 

  13.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安排资金1005万元; 

  14.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安排资金59万元; 

  15.2023年危房改造项目安排资金82.0123万元; 

  16.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质保金)项目安排资金93.8万元; 

  17.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267万元; 

  18.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安排资金321万元; 

  19.代县大梨园桥危桥改造项目安排资金46万元。 

  (三)金融帮扶类安排200万元,其中: 

  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资金200万元 

  (四)教育就业培训补贴类安排489.8万元,其中: 

  1.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安排资金390.3万元; 

  2.2023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安排资金66.5万元; 

  3.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安排资金33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协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划使用项目资金,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资金、浪费或挪用资金,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的积极性,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进行公告公示。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切实保障实施进度。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工作,保证项目按期开工;倒排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超常规措施,克服一切困难,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四)严格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切实加强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效益财政、审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资金、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履行财政资金预算评审程序,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跟进统筹整合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以及自评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附件:1.2023年代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统计表 

            2.2023年代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使用计划表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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