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0-00191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0-03-06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体育;其他 | 发布日期:2020-03-06 |
时间:2020-03-06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代县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代县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9〕157号)要求和2020年3月3日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振兴足球作为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足球运动是全民健身的重要事业,也是国民经济的朝阳产业,更是体育强国的重要基石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对于激励人们奋进新时代,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保障到位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确保足球场地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特成立代县社会足球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爱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振华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李俊才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责任人:李东东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杜林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文厚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南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科干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李东东(兼)。
三、明确责任、压实任务
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县“十三五”期间需建成2块非标准社会足球场地,截至2020年2月底已建成2块非标准场地,现超额新增1块非标准场地任务需推进落实,须在4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经我县“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领导组”研究,新增非标准场地选址在旧城体育场已有简易场地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实施主体为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要捆绑使用2到3年全民健身体育事业经费(全年44万元),同时整合体育彩票公益金等经费,专项推进足球场的建设。县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配合,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合力。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要将受疫情影响耽误的时间补回来,倒排工期,早日开工,力争在4月底前,最晚在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如期保质的向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