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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11815 | |
发文字号:代政发〔2018〕22号 | 成文时间:2018-11-27 |
发文机关:代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滩上镇等乡镇撤销西口前等10个行政村建制的批复 | |
主题分类: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行政区域与地名;其他 | 发布日期:2018-11-27 |
时间:2018-11-27 来源:代县人民政府
滩上镇、聂营镇人民政府:
你乡(镇)报来的《关于撤销西口前等8村村民委会行政建制的请示》和《关于撤销代敏等2村村民委员会行政建制的请示》悉,经2018年11月22日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滩上镇撤销西口前、龙门、柴树沟、二架阳坡、青山、半梁、郭家峪、小寺8村村委会行政建制;
二、同意聂营镇撤销代敏、北河2村村委会行政建制;
三、上述两个乡镇请按照脱贫攻坚整村搬迁工作方案,在做好旧房拆除和宅基地腾退、土地复垦等工作的同时,妥善做好搬迁人员安置和搬迁后续工作。
特此批复。
代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