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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残疾 享受公平教育

 时间:2022-10-27      来源: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和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学校教育的相互融合,完善送教服务工作体系,实施全纳教育,让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为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县组织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教育工作,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中不能随班跟读接受义务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

  一、实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满足具有接受教育能力而又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调查摸底,确定服务对象。

  为确保“送教上门”工作的落实,确定具体对象作为我县“送教上门”的实施对象,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三)提供保障,确保落实。

  开展“送教上门”是一项长期的特殊教育工作,学校将针对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家庭情况,确定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选派的教师必须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经验,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相关的档案。

  (四)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1.加强管理和指导。“送教上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加强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相关制度,保证“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探索经验,提高教学效益。

  2.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各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发展现状,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每个服务对象每月“送教上门”不少于2次,每次2-4课时,“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任课教师工作量。

  3.注重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针对性。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

  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或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二、送教流程

  (一)摸底部署。每年5-6月份,我县教育局将区域内当年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底核查、实名登记造册、整理汇总,部署相关学校落实工作任务。

  (二)建档入籍。每年7-8月份,送教学校落实送教教师,送教教师为送教学生进行科学评估、建立档案、注册学籍,并报区县(市)教育局备案。

  (三)实施送教。每年9月1日开始学校启动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一人一案”,并对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估,适时调整送教方案。

  (四)资料整理。送教教师要及时登记送教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统计表,撰写送教上门实施方案、教学计划、教案和送教总结。同时做好电子材料(照片、视频)的存档,并注意妥善保护送教学生的隐私。每年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整理工作。

  (五)检查督导。教育科技局和送教学校每年定期对残疾儿童少年家庭进行回访,并根据回访结果适时开展送教上门工作检查与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教育科技局和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相关理念与政策,尊重残疾人家庭,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积极参与学习与生活的良好环境。

  (二)规范操作。教育科技局和各学校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送教上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要求,强化责任,规范操作,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送教实效。

  (三)加强培训。代县教育科技局、特殊教育研训中心要加强对送教教师的培训和工作指导,每学期定期开展送教上门专题培训,不断提升送教质量。

  (四)强化考核。代县教育科技局要注重对各学校送教过程、送教台账、送教数量、送教质量的监管,定期开展监督与指导,并将送教工作实绩纳入对各学校以及各送教教师的绩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送教服务工作联动机制。高度重视送教服务工作,建立教育、财政、卫生计生和残联要联动机制;建立送教服务工作小组,密切合作,各负其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建立送教服务工作保障机制。送教服务公用经费按照生均6000元足额安排。对于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康复辅具购置经费,由当地残联予以补助。

  (三)提高送教服务工作的质量。在实施送教服务工作中,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立足新的起点和要求,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探索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送教服务工作的质量。

  (四)营造送教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此项工作的意义及政策,争取全社会的关心重视和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理解支持,充分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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