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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期)

 时间:2023-10-20      来源:

  本期公布8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十三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80批次。

  不合格样品4次,具体为:

  1.代县韩曲老王现榨纯胡油生产胡麻油检测项目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代县走心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山西海玉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子糕检测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代县哆哆优品超市销售的生姜检测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代县怡佳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平江县梦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臭干子,检测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备注:

  1.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苯并[a]芘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3.酸价(以脂肪计)(KOH)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最大限量值为5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面制品》(Q/YPYM 0001S-2022)中规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最大限量值为0.6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油脂储存不当导致脂肪氧化、生产用油变质,或者样品漏气、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变质。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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