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代县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局关于印发《在“两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全县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20      来源:代县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局

各安监站、各企业:

  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在“两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通知》(晋应急发电〔2019〕2号)、《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两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安监发电〔2019〕2号)要求,代县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局决定在2019年“两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全县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管理能力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通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突出全省“两会”期间(1月22日至31日)、春节期间(2月3日至20日)、全国“两会”期间(3月1日至3月20日)3个重点时段。

  范围:全县冶金工贸行业所有企业。重点检查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阶段和组织方式

  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方案。

  企业要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按照要求对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了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是否坚持事故隐患集团季查、厂矿月查、车间周查、班组日查制度,对本企业开展了全覆盖、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并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整改措施;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并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隐患。

  各安监站要按照检查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工贸企业要做到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集中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3月22日前将集中检查总结报送代县安监局工贸科。

  四、检查重点内容

  1.熔融金属吊运、浇铸作业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是否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2.冶炼、熔炼、精炼、浇铸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是否存有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3.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是否设置铁水(铝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4.企业是否制定煤气设施分区管理责任制度和煤气管道定期检查制度,并建立检查台账。

  5.煤气管道是否按设计要求规范设置排水器、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6.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是否规范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处是否规范设置总管切断阀。

  7.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区域是否规范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8.是否对本单位有限空间进行了确认,并建立了包括有限空间种类、数量、位置分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台账。

  9.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是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0.是否按要求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专项安全培训。

  11.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12.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展开集中检查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是防范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针对近期省内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精心筹划,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

  (二)全面自查自改,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要亲自组织检查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整改隐患问题,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严格执法问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对企业自查上报和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都要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未采取任何措施的企业,要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并依法处罚;对使用落后淘汰设备及工艺的企业,要依法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取缔;对集中检查开展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代县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局

  2019年1月17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