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9:29 大 中 小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措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制定和执行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县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方面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九)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措施建议,加强对镇、街道财政指导监督。
(十一)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管理。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属单位:代县财政局代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三、单位地址:上馆镇新南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邮政编码:034200
联系电话:0350-5222188 负责人: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