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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信访局机关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时间:2023-04-16 17:43       大    中    小     

   一、机关职能 

    信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对外加挂代县信访局牌子 

   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意见,向有关部门、乡(镇)转送、交办有关信访事项,检查、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三)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宣传和研究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加强信访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信访宣传工作,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和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效益。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会办、督办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 

  (六)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七)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信访工作方针、政策的建议。 

  (八)督促检查领导有关信访批示落实情况。 

  (九)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处置人民群众以集体上访为由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信访干部和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处理全局日常事务,组织贯彻落实局领导有关决定和上级指示。 

  (2)负责公文收发、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和全局办公自动化工作。 

  (3)负责起草联席办、领导组及局机关的其他文稿。 

  (4)协助局领导召集召开相关会议,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督办、协调、催办会议决定和其它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全局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和下发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复查复核股

  (1)对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处理意见不服的,由县人民政府受理其复查申请。 

  (2)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他同级组织处理意见不服的,由县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相应工作部门受理其复查申请。 

  (3)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他同级组织处理意见不服的,由市人民政府受理其复查申请或省人民政府相应工作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4)对县人民政府复查意见不服的,由市人民政府受理其复核申请。 

  (5)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复查意见不服的,由市人民政府受理其复核申请或向省人民政府相应工作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6)对市人民政府复查意见不服的,向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 

  (7)信访事项办理行政机关属于系统垂直领导的,复查机关为办理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复核机关为复查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三)案件督办股

   负责市联席办和市信访局立案交办的初信初访初网案件的查办。负责上级有关部门转交的重要信访件的办理。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办。负责本局立案调查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的受理和查办。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及网站平台需立案信访件的办理。负责对各乡镇、居民办和县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机构查办工作进行督导,对各乡镇、居民办和县直有关部门受理重要信访事项的查处进行督办。负责受理和查办信访案件的立卷及归档。负责督促推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汇总整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督促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职责。

  (四)网络投诉来信办理股

   负责对网上信访工作管理、指导、培训。负责制定全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群众来信办理等有关制度。受理和办理上级信访部门转交的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县信访局门户网站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电话信访办理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和县信访局来信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对重要来信、网上信访事项以及电话信访进行督查督办。及时筛选重要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报送有关领导阅示。处理群众通过网络、电话反映的信访突发事件,组织协调现场指挥处理。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情况,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通报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面向群众提供有关咨询指导服务,回复群众信访事项查处结果。指导全县各级办理好网上信访事项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 

   、办公地址及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350-6105661

   地  址:代县城东大街旧国税局三楼

    负责人:梁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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