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1 16:33 大 中 小
一、机构设置
代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代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统计政策、法规、基本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投资、消费、价格、城乡居民收支、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及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五)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七)协助市局管理市局设在我县的调查监测中心;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八)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代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和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管理机关固定资产;协调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学习及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宣传,协调组织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协调统计新闻发布工作和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网络建设和计算机维护与管理,确保办公自动化运行畅通;负责协调处理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综合股
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县生产总值、基本单位名录库、综合数据库和行政区划(地址码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定期发布统计公报,进行经济运行分析,提出综合性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提要资料和《代县经济运行监测》的编报工作;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县综合性的统计资料;负责县域经济考核、省市对县政府各种综合性考核数据提供工作。
(三)业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运输、邮电企业、能源物资、社会、人口、科技、劳动工资、服务业、行政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统计调查、工业品价格、企业景气调查、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及相关行业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提供统计咨询和服务;整理专业统计台账,负责指导全县部门单位企业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本股室各专业人员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参与并负责指导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的业务工作。
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代县东大街政府大楼1楼
三、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四、联系方式
电话:5222282 负责人:张国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