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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时间:2023-04-16 11:27       大    中    小     

   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人事人才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三)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参与人才管理合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二、劳动就业

  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三、社会保障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推进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四、劳动维权

  (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五、代县人社局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

  (二)就业促进股

  (三)社会保险股

  (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股

  (五)人事管理股

  (六)就业服务中心

  (七)人才交流中心

  (八)机关养老保险中心

  (九)劳动监察执法综合大队

  (十)劳动人事仲裁院

  (十一)城乡养老保险中心

  (十二)工伤保险中心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十一个乡镇劳动保障所

  办公地址:代县新城区政务服务大厅8楼

    负责人:李美平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350-52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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