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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时间:2023-04-15 18:16       大    中    小     

    一、单位名称 

  代县农业农村局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级。 

  二、工作职责 

  代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组织协调推进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实施深化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委、人民政府、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社会事业促进股。 

  (三)计划财务股。 

  (四)乡村产业发展股。 

  农田建设管理股。 

  四、办公地址及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8:15—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350-5222526 

  地址:代县城东大街14号代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周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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