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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机关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时间:2023-04-15 18:08       大    中    小     

   一、机关职能

   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代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牌子。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信息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委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县级行政审批职权。负责建设和管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

  (五)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规则和标准体系。依法负责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等相关工作。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统筹推进全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和统计工作。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和考评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全县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九)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对各部门监管事项实行统一清单管理,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 

  2、与原审批部门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与原审批部门职责定位和协调配合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承担主体责任,原审批部门对审批事项的受理中、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审管联动系统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形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与各职能部门之间互通互联、紧密合作、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 

 (十三)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促进投资创业快捷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现代化。 

  二、机构设置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信息管理局)11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党务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信访、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管理、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干部政治思想教育、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决算、收费事项收缴、资金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招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改革股(政策法规股 

  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放管服”改革等重大举措。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相关事宜。承办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报备及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新闻发布、处理法律事务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权力清单的梳理规范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信息管理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运行监管股、“互联网+监管”协调股 

  统筹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承担全政务信息大数据、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建设、集约利用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规则和标准体系。依法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等相关工作。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统筹推进全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和统计工作。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介服务相关事项。负责指导、协调和考评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推动实施。负责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以及部门间并联审批业务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派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所涉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建设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负责汇集全县各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和效能考核工作。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四)规划管理股 

  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等工作。负责规划、城市绿地、文物、水利、地震、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相关事项的审批。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投资项目股  

  负责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负责企业(含外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招标方案核准。负责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生态环境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核与辐射等相关事项的审查、审批、备案及对应审批目录的调整、划定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建设工程和公用事业 

  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审批及竣工阶段等相关事项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商品房预(现)售许可,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工作。负责燃气、用水、人防等相关事项审批、备案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市场管理登记注册股 

  负责规定的市场主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和企业非登记事项的备案。负责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负责广告发布登记。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重要工业产品、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粮油、商务流通等相关事项的审查、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农村水务股 

  负责对涉及河道管理、取水用水以及渔业、林业、农牧等相关事项的审查和审批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社会事务资质认定股 

  负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政、人力资源保障等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主体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的审查、审核和认定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交通运输

  负责对交通运输相关事项的审批。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按相关规定设置。

  三、办公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代县新城政务大厅

  四、办公时间

  局机关办公时间同政府机关时间统一

  政务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5201678

    负责人:李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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