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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4-12-18 来源:

  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细则》(晋交运营发〔2024〕361号)文件精神,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带线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代政办函〔2024〕65号),为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方案》的贯彻落实,便于社会公众更美地理解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目标

  (一)政策推动: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要求,县政府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应用车辆的淘汰工作。

  (二)环保要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淘汰这些车辆有助于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达到推动道路绿色低碳发展。

  (三)目标明确: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逐步实现营运车辆的清洁化,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绿色发展水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美丽城市建设。

  二、主要政策内容

  (一)淘汰范围:政策主要针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是指在我县公安交警部门注册、出厂车辆排放登记为国四及以下的中型和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这些车辆由于高排放特性成为淘汰的重点对象。

  (二)淘汰任务:按照上级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车淘汰3辆,对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采取自愿,但遵循应报尽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淘汰车辆进行资金补助。

  (三)淘汰流程:具体流程为县工科部门审核认定车辆报废证明,县公安交警部门出具车辆牌证手续注销证明,县行政审批部门出具营运车辆手续注销证明,县财政部门核拨补助资金,县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汇总。

  三、明确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一般来说,补贴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提前报废国四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的所有人、包括个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等。

  (二)补贴条件:车辆需在当地注册登记且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在规定的报废时间内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等。

  (三)补贴标准:通常根据车辆的类型、使用年限、报废时间等因素制定差别化补贴标准,一般重型货车的补贴标准会高于中型货车,使用年限较长的车辆补贴标准也会相应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 (二)车辆认定 (三)报废拆解(四)注销等级 (五)补贴申请与发放

  五、实施效果与影响

  (一)环境改善: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将显著降低空气污染物排放,有助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产业升级:推动老旧车辆的淘汰将促进汽车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新能源汽车更高效、更环保的柴油货车将成为市场的主流产品。

  (三)经济效益:虽然淘汰老旧车辆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成本,但政府提供的激励措施和税收优惠可以部分缓解这些成本。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扩大和技术的进步,新能源汽车的成本也将逐渐降低,为车主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文件

 

  • 国家部委网站
  • 省、直辖市政府网站
  • 省政府及地市政府网站
  • 市直部门网站
  • 县、市(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