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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3014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4-08-14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4-08-14 |
时间:2024-08-14 来源:
出台目的是什么:
为及时化解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后出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风险,依法维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全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实际,建立代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机制。
具体明确了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各负其责、便民高效。
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如何区分:
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为机制主要牵头处置部门,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信访局、县委网信办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协同处置相关争议。县税务局负责机制运行日常工作。
明确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中各单位职责。
对争议事项范围和工作流程进行划定:
(一)10个争议事项范围
(二)工作流程
1.受理登记。2.事项办理。
根据具体事项的难易程度,区分处置流程为一般争议处理流程和复杂争议处理流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事项,通过会商机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争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