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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3013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4-08-30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尾砂堆积场所治理通用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4-08-30 |
时间:2024-08-30 来源:
一、代县各类尾矿库(尾砂堆)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代县尾砂堆积场所治理通用标准的制定,征求了应急、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专家的意见,本标准适用于代县县域范围内的在用尾矿库、已闭库尾矿库、原以各种名义建设的尾砂堆积场所(包括:尾矿堆积场地、沉淀池、填沟造地、精加工等)的监管、安全隐患治理、环境风险管控、土地复垦等。
二、政策法规依据
《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
《尾矿库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
《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
《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实施)
自然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07月24日实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生态环境部《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2022年5月23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治理通用标准》共分三章3部分,主要说明了适用范围、参考依据、标准及要求等。
第一部分说明标准适用于代县县域范围内的在用尾矿库、已闭库尾矿库、原以各种名义建设的尾砂堆积场所(包括:尾矿堆积场地、沉淀池、填沟造地、精加工等)的监管、安全隐患治理、环境风险管控、土地复垦等。
第二部分说明制定该标准参考的主要依据、标准和有关文件等规定。
第三部分详细说明了各类尾矿库(尾砂堆)的详细管理要求和标准,主要包括6类:在用尾矿库、闭库尾矿库、沉淀池、沉淀池、精加工、历史尾矿堆积场地的通用治理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