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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09508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3-03-23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立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3-03-23 |
时间:2023-03-23 来源: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31号)、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忻州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2〕17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有力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范围
代县区域内全部已登记集体所有土地。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分类开展成果整理入库、更新、汇交等工作。登记信息补录要严格依据法定登记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已有登记成果。存在错误的,须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更正。暂时无法解决的,保持原有数据现状,在备注中予以标注。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保证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建立成果齐全完整、格式统一、准确可靠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以及上报汇交成果,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发证要求及系统化管理。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妥有序
(二)坚持依法依规
(三)坚持不重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