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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5378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2-05-19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村、重点林区沟口管控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5-19 |
时间:2022-05-19 来源:
为全面抓好我县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在全县范围摸排确定森林防火重点村60个,重点林区沟口34个,对以上区域实行重点管控,明确工作要求:
一、防火重点村管控要求
(一)防火期内必须保持2人以上全天候巡护,特险期内必须保持4人以上全天候巡护;
(二)村内商店、小卖部销售打火机必须装贴禁止野外用火、火种进山等醒目标志,购买火种必须做好登记;
(三)村口、卡口、路口必须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
(四)必须建立10人以上村级灭火应急队;
(五)防火期内村支“两委”主干必须驻村在岗,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乡镇。
二、重点林区沟口管控要求
(一)落实“八个一”清单。“一站”,重点林区沟口防火期内必须设立检查站或卡口;“一点”,检查站或卡口在清明、春节等祭祀时节,兼设“鲜花换纸钱”兑换点;“一杆”,设置交通往来车辆拦截杆;“一令”,安置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防火封山禁火令以及其他森林防灭火宣传标牌;“一箱”,规范设置火源、火种收集箱;“一本”,放置并如实登记入山车辆人员检查记录表;“一喇叭”,放置一个宣传喇叭,循环播放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各类防灭火知识;“一班人”,检查站或卡口要明确乡(镇)、村、组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员,值守卡点人员佩戴森林防灭火红袖标。
(二)执行“七步”工作法。“一停”,所有过往车辆、人员止步接受检查;“二讲”,向过往车辆、人员告知卡点检查的规定,宣传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三问”,问过往车辆人员有没有携带火源(火种),告知火源(火种)必须上缴,启用金属探测仪排查,拒不上缴的,查实后一律按照违规野外用火处理;“四查”,查看是否携带香烛纸钱等火源(火种),发现持有立即进行收缴、置换;“五记”,对过往车辆、人员信息进行如实登记、记录;“六扫”,过往车辆人员使用手机扫“防火码”并核实信息(有防火码的点位);“七放”,过往车辆人员完成以上步骤后放行。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