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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2-18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代县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代县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推动“两新”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细则》(晋交运管发〔2024〕361号)文件精神,及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要求,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如期完成全县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目标任务,大幅减少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推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任务目标

按照上级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车淘汰3辆,对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采取自愿,但遵循应报尽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淘汰车辆进行资金补助。

三、淘汰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是指在我县公安交警部门注册、出厂车辆排放登记为国四及以下的中型和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四、淘汰流程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具体流程为:县工科(商务)部门审核认定车辆报废证明,县公安交警部门出具车辆牌证手续核销证明,县行政审批部门出具营运车辆手续核销证明,县财政部门核拨补助资金,县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汇总。

五、淘汰补助资金申领条件及标准

(一)淘汰补助申领条件

1.提前报废货车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报废补贴):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2.提前报废更新货车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报废更新补贴):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1.)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二)淘汰补助资金标准

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
类型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提
前报废时间

国四排放标准提前报废
时间

补贴标准
(万元/辆)

中型

1年(含)不足2年

1年(含)不足2年

1.0

2年(含)不足4年

2年(含)不足4年

1.8

4年(含)以上

4年(含)以上

2.5

重型

1年(含)不足2年

1年(含)不足2年

1.2

2年(含)不足4年

2年(含)不足4年

3.5

4年(含)以上

4年(含)以上

4.5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甲醇、燃气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能货车)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2

3.5

重型

2轴

4.0

6.3

7.0

3轴

5.5

7.7

8.5

4轴及以上

6.5

8.6

9.5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见附件1),全面加强对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对县内申请淘汰的营运柴油货车进行核定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各相关部门应停止办理车辆年度审验手续。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统计柴油货车报废注销、灭失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数据,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检验行为,对弄虚作假的检验机构要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

(三)健全工作机制。县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建立联合办公、联合监督检查、信息定期交换、定期报告和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专人负责,实行联合办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合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刘俊,电话13191202398),同时要加强与市级沟通联系,及时报告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四)强化服务保障。全面提升机动车拆解和服务保障能力,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价格体系,落实拆解企业主动上门回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为淘汰车主提供上门拖移便捷服务,促进车主主动报废车辆。强化机动车报废拆解行业监管和营运车辆监督销毁,建立车辆拆解在线监督核查机制,加快实现车辆拆解过程的影像化管理,确保车辆拆解可认定、可追溯、可核查。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介、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运输企业、货运场站广泛宣传柴油货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和淘汰政策,引导动员经营业户提前淘汰、主动淘汰,形成浓厚的氛围。

附件:1.代县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

     2.代县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申请表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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