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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3085 | |
发文字号:代政办发〔2024〕21号 | 成文时间:2024-09-09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殡葬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4-09-09 |
时间:2024-09-09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代县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代县殡仪馆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殡仪馆运营服务管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负担”为遵循,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惠民殡葬,保障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不同殡葬服务需求,全力构建形成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格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群众受益。把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推进殡葬改革与完善殡葬服务供给相结合,优化殡葬资源配置,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政府主导,市场运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
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强化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完善各有关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三、管理机构
(一)人员编制。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代编发〔2024〕2号)文件,代县民政事务中心加挂“代县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和“代县殡仪馆”牌子,统筹落实编制内管理人员3-5名,聘用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17人,运营初期根据工作需要暂先聘用10人,优先考虑现有临聘人员,逐步配齐。
(二)内部机构。县殡仪馆内设综合部、财务部、殡仪服务部,具体职责为:
综合部:负责馆内综合协调管理,协助馆长处理馆内公文,组织协调馆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馆内人员绩效及量化考核工作;负责殡仪服务热线及服务举报工作;负责殡葬综合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馆内物资保管、水、暖、电等设施维护、维修改造、保洁、绿化环境及安全保卫工作;监督管理馆内食品安全及餐饮服务。
财务部:负责馆内财务报销、预算、固定资产管理、监管馆内殡仪服务项目收费工作。
殡仪服务部:负责殡仪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组织实施;殡葬服务商品的销售和管理;负责遗体的处置管理和接收转运工作。
(三)人员聘用及薪酬。作为承担特殊殡仪服务的单位,殡仪馆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聘用,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培训上岗,薪酬待遇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基础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薪金制度,基础工资根据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及工种实行以岗定酬,从劳务派遣费用中支出,并代缴相关保险;特殊岗位津贴根据忻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方案》(忻办字〔2021〕87号)规定,视运营情况及岗位劳动强度确定,从殡仪服务收费中支出。
四、基本职责
县殡仪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殡葬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建议,做出规划;
(三)负责落实殡葬管理规定;
(四)负责指导群众性殡葬服务组织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殡葬市场整顿等工作;
(六)负责县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有关工作;
(七)向全县群众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五、运行模式
县殡仪馆运行坚持公益属性,采用民政部门抽调专人管理的方式运营,运营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综合运用差异化殡葬服务和惠民殡葬政策,满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一)服务模式。殡仪馆实行有偿服务,关键岗位与环节工作如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监管、财务管理、火化证的开据等由殡仪馆专人负责;其他业务工作可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承接,纳入殡仪馆统一管理。
(二)收费管理。殡仪服务项目收费严格执行《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忻发改发〔2023〕149号)文件要求,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指导定价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备案监督下,实行差异化定价,公开价格收费明细目录,家属自愿选择服务标准和项目。
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守灵和吊唁设施设备租赁等延伸性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公益性骨灰堂骨灰格位寄存(安放)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殡葬服务的其他收费、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殡葬服务单位按照自愿有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市场波动性较大及无法确定公示价格的特殊服务性项目,如鲜花、非正常遗体入殓等,由殡仪馆与家属签订特殊项目服务协议。
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之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收费收入及殡葬用品销售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税后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殡葬事业发展。
建立和完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应坚持非营利性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和财政补贴,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三)服务项目
(1)遗体接运。遗体接运登记、收殓、查验、抬运、运送、交接以及正常死亡遗体收殓、非正常死亡遗体收殓等。
(2)遗体消毒防腐保存。遗体消毒清洗,遗体普通防腐保存、低温防腐保存、化学防腐保存、物理防腐保存、个性防腐保存、单体冷藏和综合防腐保存等。
(3)遗体整理。遗体解冻、洁身、更衣、整容整形、化妆、遗体包裹和协助尸检等。
(4)殡仪服务。殡仪准备、殡仪策划、遗像制作、挽联挽幛制作、文本撰写、花类服务、影音服务、礼厅租用、礼厅布置、殡仪开展、司仪服务、摄像服务、乐队服务、护灵服务、个性化殡仪服务、守灵服务、追思仪式等。
(5)火化服务。遗体火化、随葬用品火化、装灰服务、领灰服务、骨灰运送、骨灰暂存、无主骨灰处理。
(6)安葬服务。墓葬服务、生态葬服务、草坪葬、骨灰播撒,骨灰堂安置、骨灰安葬配套服务、墓穴租赁管理、墓型墓志设计、墓体制作、图像制作、安葬礼仪等。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内部管理。县殡仪馆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殡葬设施、财务事务、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制度,大力发扬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改进殡葬服务新模式、新路径,不断提高殡葬工作质量。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行业监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定期调度殡仪馆管理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殡仪馆运营步入良性轨道。
(二)凝聚部门合力。县发改、公安、财政、市场监管、民政、住建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联动互动,完善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开展联合督查执法,最大限度地为县殡仪馆正常稳定运营提供保障,形成推动全县殡葬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以推动殡仪馆稳定运营为抓手,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坚持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殡葬改革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人人关心殡葬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