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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肉牛养殖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0-31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代县肉牛养殖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代县肉牛养殖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要求,按照“草牧结合、农牧循环、生态有机”的发展思路,有效巩固脱贫成果,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实现全县肉牛产业提质增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利用我县资源优势,实施肉牛养殖示范推广项目,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肉牛养殖示范推广项目逐步解决全县基础肉牛增长缓慢问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夯实全县肉牛产业发展基础,实现肉牛产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示范推广项目,预计2025年底,全县肉牛存栏数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加2.5%。

  二、实施办法

  (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范围

  9个乡镇确定的示范村,每个乡镇不得少于2个示范村。

  (三)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整合资金652万元。

  (四)购牛方式

  由各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畜牧业发展中心技术人员等组成技术服务指导小组,统筹指导示范推广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成立肉牛养殖示范推广项目实施领导组,人员由实施乡镇负责人、示范村负责人、示范户代表等组成。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行选择肉牛品种和数量,在肉牛养殖示范推广项目实施领导组的领导下,到省内外购进优质能繁母牛。

  (五)示范推广模式

  各乡镇利用县级财政整合资金购牛,确定示范村、示范户推广养殖,并加强养殖技术指导和养殖管理工作。养殖示范户要按照管理规定,在两年内分批还清能繁母牛购牛款。资金归还后滚动使用。

  1.以乡镇确定示范村,以示范村确定示范户,户向村提出申请,村向乡镇提出报告,乡镇发文批准。各示范村依据农户自愿养殖的申请,根据农户身体状况、养殖条件和饲养技术、履约能力、信用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示范户及养殖头数,经公示无异后,上报所在乡镇审核批准。各乡镇指定专人将示范村、示范户建档立卡,分别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后期搞好养殖技术和免疫服务工作,定期对接示范户,针对性提出饲养管理建议。

  2.能繁母牛下发示范户后,示范户自行管理饲养。示范户接手后的能繁母牛及后续所产犊牛的所有权都归示范户。饲喂整一年,示范养殖户要主动将所饲村集体能繁母牛购买款的一半金额归还村集体,第二年向村集体归还剩余购牛款,即分两年两次归还能繁母牛购牛款。村集体所收回的资金可作为再次购买能繁母牛的资金,作为第二批示范推广金,逐步形成循环示范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各乡镇具体实施,成立全县肉牛养殖示范推广项目领导组,分管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落实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逐级分解任务,将任务分解到示范推广养殖村、户,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制定具体举措,确保如期实现发展目标。

  (二)建档立卡

  购入能繁母牛打电子耳标。电子耳标由承保保险公司统一实施。母牛及示范户都要建档立卡,登记在册。示范项目小组通过耳标、建档登记对示范牛跟踪监管。

  (三)签订合同

  由村委会与示范户签订肉牛养殖示范推广项目合同,确定权责事项,明确示范户对下发的基础母牛不得买卖、出租,如发现示范户对下发的基础母牛进行买卖、出租,村委会及时与示范户取消示范推广合同,示范户按合同条款承担法律责任,以保证每头基础母牛在示范运行中效益最大化,示范户利益最大化。

  (四)保险避险

  为最大限度降低肉牛养殖风险,母牛购回后,由示范户按照保险合同对基础母牛入保,保险费用由示范户承担。因重大疫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造成基础母牛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理赔金归示范户所得,作为交保险费和饲喂成本的补偿。

  (五)示范推广项目实施阶段与上级其他项目同步实施,可享受其他政策补贴。

  (六)能繁母牛购入县域后,要严格落实防疫政策,执行血清抽样核检,隔离饲喂观察30日,无感染症状和血样阴性情况下方可推广到示范户。隔离饲喂期间必要的开支费用由各示范村按比例承担。

  四、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该项目实施,扩大基础母牛群体规模,提升扩繁质量。

  (二)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实施,推动肉牛养殖业发展还可带动周边脱贫农户增收,产生良好的联动效应。

  (三)生态效应: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增加林草植被,起到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将肉牛育肥的有机肥返回到草地或农田,可增加土壤肥力,提高粮食产量,起到以农养牧,以牧促农的作用。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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