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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10218 | |
发文字号:代政办函〔2023〕27号 | 成文时间:2023-04-27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3-04-27 |
时间:2023-04-27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代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代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打防管控能力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建立代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防暴恐、强防范、建机制、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管控,坚持打击整治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地方、部门监管责任和石油、管道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非法经营汽油等涉油案件高发势头,坚决杜绝打孔盗油、盗窃破坏油气设施案件发生,全面提升全县油气、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全力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二、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掌握分析全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形势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措施和规范;预防、打击打孔盗油、盗窃破坏油气设施、非法经营汽油等涉油违法犯罪,维护油气企业生产经营区社会治安稳定;督促落实办理涉油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有关意见和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司法机关惩处涉油气犯罪的力度和油气、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乡镇、部门、企业落实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指导有关乡镇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部门乡镇间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通过创新集物联感知、网络传输、数据汇聚、融合应用于一体的防控感知体系,实现对油气领域各类治安要素的精准管控和精细治理,构建“预测预警、扁平指挥、动态管控、联勤联防、精准打击、保障有力”的油气治安管控新格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及职责
召集人:李志国 县政法委副书记
任云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郭永平 县法院副院长
杨秀龙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逢春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 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韩拴文 县工信局副局长
杨林眼 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张斌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王治国 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永福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姚建军 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常务副队长
于智鹏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代县分输站站长
窦 悦 中国供销石油(山西)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经理
刘永军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忻州代县石油分公司副经理
刘继伟 代县林红伟石化有限公司经理
梁伟华 代县晋通石化有限公司经理
石中生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忻州分公司代县杨家祠堂加油站经理
刘小东 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速能源销售公司副总经理
崔志勇 代县中旺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贾成亮 忻州和平新能源有限公司代县分公司站长
陈 杰 代县红日液化气有限公司
张 强 代县中海能源有限公司
刘丽新 代县国运城西液化天然气加气站有限公司站长
裴志雄 代县德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站长
崔兴文 忻州华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东留属加气站站长
李庆国 忻州华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阳明堡加气站站长
董宝明 忻州华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代县西关加气站站长
于鹏鹏 忻州华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七里铺加气站站长
纪录华 忻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桂家窑加气站站长
县公安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何小鹏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1.县委政法委:将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及年度考核,对涉油问题突出的乡镇加强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平安单位、平安管道建设,组织开展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油气企业安保防恐工作;严打整治打孔盗油、盗窃破坏油气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落实散装汽柴油购销实名登记等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办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经营、生产假冒伪劣汽油等刑事案件;指导成员单位处置涉油气群体性事件,维护油气企业生产经营区社会治安稳定。
3.县法院、检察院:贯彻落实办理涉油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有关司法解释、指导意见;
4.县发改局:加强对油气加工项目的规划和管理;推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输油气企业严重失信行为采取惩戒措施。
5.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油气资源纠纷。
6.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实施对油气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依法查处环保手续不齐全、无环保设施及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污染环境案件鉴定等工作。
7.县工信局:督促涉及油气领域企业加强油气安全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规范经营。
8.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改装运油车辆的打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路查路检工作。
9.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审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油气输送管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成品油质量标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县能源局: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县管道保护重大问题;鼓励和促进管道保护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12.各油气领域企业:加强对本系统油气安保防恐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油气安保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并按照县反恐办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确定重点目标等级,认真开展重点目标反恐防范达标验收工作。加强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建设和安保经费投入,加强安全防范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保防恐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维护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参与、支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规则
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部省市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和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或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同时抄报县政府和市际联席会议。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涉油气违法犯罪对国家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我县高质量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责,主动研究谋划,落实针对性措施。要专人负责,制定方案,完善责任制度,确保安全保护和打击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打防并举,密切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总体框架内,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开展专项打击、重点整治,综合治理、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县、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整体推进。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重大活动专项部署等工作制度;要与其他成员单位加强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及时总结工作,通报经验做法,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四)坚持问题导向,提升防控能力。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适时开展联合调研、联合检查,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尽快加以解决。要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打击整治力度和油气、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
(五)坚持履职尽责,确保工作效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履行监督、检查、指导、督导、服务、防范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