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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6-03      来源: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 

  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代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度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代县教育科技局 

                                                                                                                         2021年5月28日 

    

代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度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代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度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继续深化专项整治、校园安全大检查和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积极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及时消除各类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建立“教育科技局督查、学区自查、学校排查”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科技局负责监督检查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隐患查处率达到100%;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切实做到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基本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工作考核指标任务。 

  三、监督检查的范围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检查。县教育科技局和各学区分别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制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实际负责监管工作。 

  四、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内容: 

  1.依法保障情况 

  (1)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指定专门的安全工作信息员;法人代表和分管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学生会、班级中设立安全委员,发挥作用好;设立专门的警务室(门卫值班室),按照学生比例配齐配强专业保安,并解决保安管理难的问题。 

  (2)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3)学校(幼儿园)制定并下发本校或本园年度工作计划中须涵盖安全工作内容,保障措施具体可行;阶段性工作按要求及时总结上报。 

  (4)学校各部门岗位明确安全责任要求,按学年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 

  (5)根据学校幼儿园工作实际建立一支突发事件应急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并配备相关的设施设备;与周边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反应机制;每年对应急队伍组织一次实际操作演练培训,提高实战能力。 

  (6)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有关要求,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完备明确;各项管理制度上墙,明确责任人;落实《学校安全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修订和完善学校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加强应急小分队的管理与培训;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有安全日志、台账,并对高危人员采取管控措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7)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开展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课程,做到“六有”: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有培训、有教研、有考核。 

  (10)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情况。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职业健康纳入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根据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推进安全检查一体化。 

  2.重点督查全县学校安全基本建设符合要求。(校园建筑安全、消防设施、安保器械、技防设施配备、用电设备设施、应急照明、教学设施、采暖设施、特种设施、防雷设施、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燃气管理、视频监控等) 

  (1)校园建筑设施:学校(幼儿园)楼顶、围墙、门窗、楼梯、走廊及其他安全通道等无安全隐患;电器、体育器材、避雷设施、游泳馆等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要对学校宿舍、产权归校方的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2)消防设施:按规定学校配备消防配套设施,并完好有效、定期维保;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和师生宿舍等重点部位,配置必要的应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消防安全标识设置明显;校园内用电线路、变压器、燃气设施设备管理;严禁住校生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及采用蜡烛照明。 

  (3)安保器械: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及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区域学校开学当天及上下学等时段是否有安保人员维护秩序;严格执行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检查、登记准入制度;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内;门卫和保安员是否持证上岗并配齐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是否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并与辖区派出所联网。 

  (4)用电设备设施线路:各类用电设备与线路、开关相匹配,符合安全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5)应急照明: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 

  (6)教学设施: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符合安全要求。 

  (7)照明设施:照明设备正常有效。 

  (8)采暖设施:取暖设施安全,有防范失火、中毒措施。 

  (9)特种设施:锅炉、压力管线等特殊设备按规定定期年检。 

  (10)防雷设施:防雷设施设备完好。 

  (11)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及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床位安置密度符合要求,卫生及取暖设施安全可靠,特别是底层有商铺的学生宿舍的安全情况。寄宿制校园有无专职宿舍管理员。 

  (12)食堂餐厅:学校食堂餐厅及相关设施齐备且符合要求(《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食堂、厨房、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13)燃气管理:燃气用具做到定期检查,防止泄漏措施完善。落实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凡使用燃气设施的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装置和强制排风等设备。 

  (14)化学药品安全: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列入危险源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等物质存放安全、使用安全、处置安全。 

  (15)学校周边危险源:对排查出的学校周边危险源底数清楚,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在同一区域内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可能危及双方安全的,与对方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和协调情况。 

  (16)视频监控:学校大门、围墙、宿舍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校园网络是否存在安全漏洞,是否正常运行。 

  (17)交通安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 

  (18)校车管理: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备案,定期维护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坚决停止使用。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严格把好校车驾驶员的“入口关”,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或校车挪作他用。 

  (19)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 

  (20)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 

  (21)校园周边防控情况 

  (22)学校安全能力建设情况。落实“三化三建设”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是否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平台、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方式宣讲安全知识,是否制定消防、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监督检查频次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危险等级、管理状况以及实际运行情况科学确定监督检查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1.春季开学大检查; 

  2.秋季开学大检查; 

  3.日常不定期常规检查; 

  4.其它安全专项检查。 

  (三)监督检查责任分工: 

  1.各学区每年要对本区域所属学校(幼儿园)不间断地进行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县教育科技局进行抽查;县直各学校的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每年至少两次。 

  责任科室:安全科   责任人:张  晔 

  配合科室:督导室、基教科、成人科、幼教科、职教科 

  2.全县学校每年综合督导检查中,要列入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责任科室:督导室   责任人:郝军平 

  3.全县中小学校的业务检查中,要列入安全监督检查内容,每年至少一次。 

  责任科室:基教科   责任人:尹永鑫 

  4.全县民办学校要不间断地进行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成人科   责任人:李生源 

  5.全县幼儿园的业务检查中,要列入安全监督检查内容,每年至少一次。 

  责任科室:幼教科   责任人:陈国英 

  6.职业技术学校要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 

  责任科室:职教科   责任人:陈 权 

  机关其他各科室请根据我局下发的《代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五、监督检查工作方式  

  (一)自查自整。全县各学校(幼儿园)每季度要开展一次自查。涉及检查内容的单位,要集中时间、组织专人进行自查自整,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二)专项检查。在自查自整、常态检查、暗访检查的基础上,围绕重点环节和阶段性任务,组织开展集中专项督查行动,查出问题,查明原因,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及时上报。  

  (三)督导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档案,及时督导整改,不断强化督办整改动态管理。健全和完善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制度,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督导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逐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六、综合指导检查事项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学区、县直各学校及民办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责任科室:安全科   责任人:张  晔 

  (一)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在年中和年底组成考核组,对各学区、县直各学校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办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针对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督查。 

  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明确各方工作责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安全测评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并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调查核实有关问题,不断强化行政监督和行政问责。对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或保障措施不力、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  

  (三)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计划,于2021年6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科技局安全科备案(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另外,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将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立台账,并装订成册(样表见附件),并于每季度末5日内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附件)报县教育科技局安全科(邮箱dxjyjaqk@163.com

    

  附件:1.代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安全检查计划表 

           2.代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校园安全监督检查表 

           3.校园安全大检查台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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