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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4162 | |
发文字号:代政办发〔2019〕57号 | 成文时间:2019-09-26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查;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气象、水文、测绘、地震;其他 | 发布日期:2019-09-26 |
时间:2019-09-26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代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2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代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2019—2022年)
为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我县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75号)和《忻州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9年各县(市、区)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忻城居办发〔201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的要求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以环境承载能力定城定产思想,以城乡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以跨入全市第一方阵为目标,以补齐设施短板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大气环境治理,不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构建健康、便捷、宜居、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显著提升。2021年实现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2020年达到92%以上,2022年达到95%以上。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大幅提高。城镇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基本覆盖,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城市新增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现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到2022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力争达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
——居住环境和生态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0年达到41%以上,2022年达到42%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大幅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1.加快处理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建设,需扩容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原则上2022年全部完成扩容。(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加大收集管网建设力度,2019年,全县新建污水配套管网3公里。结合道路、老旧小区等改造,加快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新建道路全部实行雨污分流,2019年全县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2.3公里。到2022年,县级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全面提高。(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加快推进提效改造。启动污水处理厂提效改造,以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要求为目标,2020年完成。(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
4.强化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依据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数据,及时组织对超标排放污水厂的督导检查,查明问题原因,迅速进行整改。制定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监督办法,重点对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及超标整改情况开展“双随机”检查,规范运营行为。建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超标和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仍然存在超标排放现象的污水处理厂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约谈,并视情况提出问责建议。(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
理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体制机制,改进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性质的污水处理厂推行第三方运营,充分发挥企业运营专业化、产业化优势,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
5.加快推进污泥规范化处置。污泥处置设施要与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实施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治理攻坚。
6.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忻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忻政办发〔2019〕71号)要求,出台我县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持之以恒地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选择一部分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21年,县城区全面推开生活垃圾分类处置;2022年,县城区建成体制规范、机制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同步实施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最终实现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
7.加快推进镇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镇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2019年我县所有的镇基本具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8.强化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排查治理,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PPP等市场化经营方式,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9.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合理设置回收网点,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10.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为辅,全面完成年度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
加快推进锅炉深度治理。2019年10月1日前,淘汰燃煤锅炉5台,完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4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监管,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费率,并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在开工前一次性全额拨付给承包方,确保专款专用。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利用“智慧建筑”管理平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施工扬尘治理达到环保要求;有效减少城市道路扬尘,所有垃圾、渣土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杜绝沿途抛洒。强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不断提升机械化清扫率。(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2.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
加强车用油品管理,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县城建成区新增和更新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全县新增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8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13.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体系,加强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建设,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提高城市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不断提高公交站点覆盖率和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因地制宜设置公交专用道、自行车道;调整和优化公共交通网线,大力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全面实施公交信号优先,改进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吸引更多公众优选公交出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14.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城市社区和农村自然村为基本空间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以奖代补”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居民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5.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水平。按照数量、质量“双达标”的总体要求,科学布局公厕点位,加快新建改造城市公厕力度,严禁随意拆除,确需拆除要“拆一补一、就近建设”;要引导鼓励城市街道周边单位、商业门店、宾馆酒店等向社会开放自有厕所,多渠道增加公厕供给。严格公厕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通水、通电,灯明)。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城建成区每万人3座以上公厕的目标。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数量达标、管理规范、群众满意,以独立式公厕为主、移动式公厕为辅、社会厕所对外开放为补充的城市公厕体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大力开展园林绿化。积极推进城市绿道、绿廊等建设,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实施群众身边增绿工程,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园林绿化建设;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抓手,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市政设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的整体提升。2019年我县新增绿化面积5.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构建环城绿色屏障。在县城环城地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以环城林网为主,县城重点出入口以小片景观林为主,构建环城绿色屏障。持续开展环城绿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周边绿化品质,2022年取得明显成效。(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8.开展河湖水系治理。进一步加大城市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力度,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和生态景观绿化等重大项目实施,清理河岸垃圾杂物,建设一批河道治理、蓄水美化和湿地公园等。继续实施城市河流和山洪沟道综合治理美化工程,改善水体及周边沿线生态环境。加强驳岸生态化建设,建设滨水步道,塑造亲水空间,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是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的责任主体,要把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作为促进城市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结合实际出台落实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要于收到本方案3个工作日内向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西楼317室)报送相关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撑和制度保障,做到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于每个双月3日前报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双月报表》(附件2),以上报送内容需报送纸质版(加盖填报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各一套,电子版发送到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二)狠抓项目建设。
各单位要把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建设上,夯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建立项目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要抓好重大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新建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
(三)加大政府投入。
要加大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支持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各有关单位在专项资金安排上要向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重点项目倾斜,县财政要继续加大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治理等项目建设。
(四)拓宽融资渠道。
继续用好用足国家、省及市现有的各类资金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项目信贷业务,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支持。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组织银团贷款等多元化融资形式,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领域项目建设。发挥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对项目的支持作用。
(五)强化跟踪问效。
县政府将定期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适时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措施,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积极、成效突出的,要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要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考核评价。
联系人:李桃花
电 话:0350-5223353
邮 箱:dxcsrjb@163.com
附件:1.代县2019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责任分解联络表
2.代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双月报表
附件1
代县2019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责任分解联络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工作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污水配套管网建设 |
新建污水管网3.8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2.3公里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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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污水厂提效改造 |
启动污水厂提效改造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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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
超标排放的污水厂及整改情况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 |
|
|
|
开展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双随机”检查情况 |
||||||
污水处理厂企业化改制或推行第三方运营工作推进情况 |
||||||
4 |
生活垃圾分类 |
出台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19年,选择一部分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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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镇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 |
各镇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立情况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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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
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情况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
|
7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
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
县工信局 |
|
|
|
8 |
控制燃煤污染 |
淘汰燃煤锅炉5台,完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4台 |
县能源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 |
|
|
|
9 |
强化扬尘治理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执行情况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
|
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已安装监控的5000平米以上建筑工地数量及占比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
|
||
垃圾、渣土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落实情况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
|
||
10 |
减少机动车污染 |
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老旧车淘汰任务 |
县交通运输局 |
|
|
|
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和编码登记数量 |
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 |
|
|
|
||
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执行情况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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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
“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以奖代补”机制建立情况 |
各乡镇政府 县居民办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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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城市公厕建设管理 |
新增(含对外开放)城市公厕1座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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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园林绿化建设 |
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5万平方米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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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
环城“绿色屏障” |
任务完成情况 |
县林业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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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双月报表
( 月)
代县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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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重点任务 |
任务进展情况 |
完成投资 |
1 |
污水配套管网建设 |
新建污水管网3.8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2.3公里 |
|
|
2 |
污水厂提效改造 |
已完成提效改造的污水厂、正在改造的污水厂、尚未开工的污水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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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
超标排放的污水厂及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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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双随机”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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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企业化改制或推行第三方运营工作推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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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活垃圾分类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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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镇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 |
各镇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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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
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情况 |
|
|
7 |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
任务推进情况 |
|
|
8 |
控制燃煤污染 |
淘汰燃煤锅炉5台,完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4台 |
|
|
9 |
强化扬尘治理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执行情况 |
|
|
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已安装监控的5000平米以上建筑工地数量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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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渣土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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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减少机动车污染 |
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老旧车淘汰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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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和编码登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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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执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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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跟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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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
“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以奖代补”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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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城市公厕建设管理 |
新增(含对外开放)城市公厕数量(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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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园林绿化建设 |
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5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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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环城“绿色屏障” |
任务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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