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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7827 | |
发文字号:代治超字〔2018〕5号 | 成文时间:2018-05-17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治超领导组关于第一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18-05-17 |
时间:2018-05-17 来源:
根据省政府223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通告》(晋政函〔2017〕172号)等文件的规定,按照省治超办《2018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和市政府《2018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经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核查,决定将辖区内以下30家货运源头企业列为第一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以加强治超源头监管。
代县治超领导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