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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7657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18-04-23 |
发文机关: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主题词: |
标题: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取缔“地条钢”工作自查报告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18-04-23 |
时间:2018-04-23 来源: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取缔“地条钢”工作力度的紧急通知》(忻政办发电〔2017〕124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取缔“地条钢”工作的紧急通知》(忻政办发〔2017〕166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对全县辖区内使用中(工)频炉进行排查摸底,我县共有使用中(工)频炉企业共十二家,共有中(工)频15台。截至目前,未发现我县行政区域内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搞好此项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工商、电力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取缔“地条钢”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由经信局牵头,负责编制并组织落实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与市经信委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二、排查摸底情况
我县共有使用中(工)频炉企业12家,使用中(工)频炉15台,见附表(取缔“地条钢”铸造企业摸底表)。
三、2017年上半年企业生产情况
上半年,有5家铸造企业生产,其余全部停产,生产企业及用电量见附表(2017年上半年铸造企业生产情况统计表)。
四、甄别是否生产“地条钢”
我局组织专人对5家企业产品销售凭证、产品流向进行了核查,产品均为矿山机械配件,并对销售凭证存档,核查结果5家企业均不生产“地条钢”。
五、设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
我局建立了取缔“地条钢”举报响应制度,并在县政府网站、雁门周报公布举报电话,经信局举报电话:0350-5225920,发改局举报电话:0350-5222032,工商局举报电话:0350-12356,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接受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提供线索。具体实施为:接到举报电话后,部门要在一日内响应行动,2日内甄别核实,10日处置答复。
六、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工作实施
虽然我县未发现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但在今后工作中各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日常巡查,继续深入一线,不留盲区、死角,一旦发现“地条钢”违规现象坚决给予打击。
2017年7月27日